工商總局關於授予江蘇省崑山市、泰興市、沭
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馳名商標管轄權限的批覆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送來的《江蘇省工商局關於賦予江蘇省崑山、泰興、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馳名商標案件立案權限的請示》(蘇工商標〔2016〕21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鑑於江蘇省委、省政府已明確賦予崑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行使與設區市相同的經濟社會管理權,並綜合考慮江蘇省商標工作實際情況,可視崑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符合《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可以對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商標違法案件進行管轄。
工商總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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