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託是什麼東東?為何受到富豪們的大力吹捧?

說到信託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說到家族信託就未必有人知道是啥回事了。

不過大家對於家族信託不瞭解,並不妨礙家族信託的迅猛發展,最近幾年家族信託這個概念在富豪圈已經成為了一個熱門的話題,很多有錢的人都在嘗試搞家族信託。

那家族信託到底是什麼東東?為何如此得到富豪們的信賴呢?

家族信託是什麼東東?為何受到富豪們的大力吹捧?


先來了解下什麼是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是信託的一個門類,簡單來說是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庭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一種財產管理方式,從而達到財富規劃以及傳承的目標。

家族信託其實並不是最近幾年才興起的,實際上在歐美地區已經流行了很長時間。家族信託最早的雛形可以追溯到古羅馬帝國時期,當時《羅馬法》將外來人、解放自由人排斥於遺產繼承權之外。為避開這樣的規定,羅馬人將自己的財產委託移交給其信任的第三人,要求為其妻子或子女利益而代行對遺產的管理和處分,從而在實際上實現遺產繼承權。

而家族信託真正的發展和興起應該是在美國。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當時美國誕生了很多富豪,他們為了實現家族財產的傳承,就創造出了家族信託這種財產管理模式。而最先開創美國家族信託先河的是阿斯特家族。阿斯特通過貿易起家,通過炒地皮讓他迅速積累了很多財富,他去世的時候留下2000多萬美元的資產,而且大部分資產是曼哈頓的房產和土地,如今這些資產已經價值超過百億美元。

做為美國最有錢的幾個富豪之一,當時如何實現財產傳承也是阿斯特重點考慮一個問題,而阿斯特實現家族財產傳承的主要措施就是設立家族信託,他將大部分財富(1500萬美元)留給了小阿斯特,但其中一半小阿斯特並沒有直接的控制權,而是以信託的形式存在,這個信託有6個人組成委員會控制和管理,這一部分財富將在小阿斯特去世後,自動留給老阿斯特的子孫成員。同時他還對這個信託的資金管理作出了規定,它要求對出售贈與土地和房產等行為作出了諸多限制,他希望後代不要因為一時頭腦發熱而賣掉祖傳的土地。也正因為如此,阿斯特家族在阿斯特去世之後的幾代人仍然過著富足的生活,如果不是後來文森等人把曼哈頓的土地賣掉,說不定今天他們還是世界頂級財團之一。

而也正因為家族信託具有財富傳承這種優勢,所以受到了很多美國富豪的親睞,後來包括洛克菲勒家族,摩根家族,杜幫家族等頂級財團都實行了家族信託。也正因為這得益於家族信託的管理,這些財團過了很多代,但家族的財富仍然得到不斷的傳承,打破了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而家族信託之所以能夠起到財富傳承的目的,根據自身的設置和限制有很大的關係。

通常來說家族限度的限制是非常嚴的,有各種限制,跟普通的信託有很大的差別。

首先是信託設置的時間一般都比較長,基本上都是在十年以上,有的家族信託甚至設置長達百年以上。

再一個是家族信託的投資方向以及資產分配也有很多限制,比如什麼時候誰能繼承這些遺產,達到什麼目的可以獲得更多的遺產都有嚴格的限制。


家族信託是什麼東東?為何受到富豪們的大力吹捧?


家族信託家族信託對財產保全以及財富傳承有著巨大的優勢。

最近幾年家族信託也在我國逐漸興起,因為目前我國也有很多富豪,現在身家超過百億的富豪有很多,如何實現這些財產的傳承,也是成為中國富豪的首要考慮問題。

現在很多中國富豪也開始學習西方的家族信託管理模式,把家族的財產通過信託的方式進行管理。

而家族信託之所以能夠逐漸被大家所認可與接受,是因為家族信託有很大的優勢。

1、資產隔離保護。

設立家族信託之後,家族財產的所有權跟受益權是分開的,一旦成立家族信託之後,家族的財產所有權將不歸家族任何一個人,而是由第三方信託機構統一管理。

所有權跟受益權的分離,有利於在家族面臨各種特殊情況的時候,達到保護家族資產的目的,比如萬一某一天家族企業破產了,或者背上了鉅額債務,那家族企業在進行清算的時候,家族信託資產是不會包含在內,另外家族企業的債務也不會轉移到信託資產受益人的身上,因為家族信託的所有權不屬於家族任何一個人,所以法院對於家族信託資產沒有強制追償的效力。

2、用於避稅。

在西方一些國家財產遺產稅是非常大的一筆支出,有很多家族因為財產繼承而付出了很大一筆遺產稅。比如2018年11月,韓國lg集團對外公佈,40歲的集團會長具光謨繼承了其父親所持有的8.8%的LG股權,而具光謨想要成功獲得這個股權就必須支付大概7000億韓元(約43億人民幣)的遺產稅。

如果當初具本茂設立家族信託,通過家族信託的方式把LG的股權授予具光謨,那就可以避免這筆鉅額遺產稅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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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現家族財產的傳承。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富不過三代,很多家族在創始人去世之後,家族的財富很快就被後代給揮霍一空。

而通過設立家族信託,就可以避免這種問題的產生,因為家族信託的所有權跟受益權是分開的,家族信託的受益人不能支配家族信託資產,只能享受其中帶來的收益。

而且家族信託有眾多限制,比如設立的期限,資產配置方式,突發情況時財產的處置,受益權分配等等,通過設置這種限制之後,可以避免家族成員出現財產紛爭,避免家族成員因為個人能力不足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把家族財產揮霍一空,從而達到家族財產保全與傳承的目的。

4、避免不良動機瓜分家族財富。

所謂豪門是非多,現實中很多富豪經常出現婚姻分裂,甚至有些人為了瓜分一些富豪家庭的財產而精心策劃跟富豪結婚,然後再離婚。結果輕輕鬆鬆就有可能分走富豪一半的財產。

但是通過設立家族信託,就可以避免這種特殊情況造成家庭財富的損失,因為家庭信託財產不屬於任何一個家屬成員,所以就算家族成員出現離婚的情況,家族信託資產也不會被瓜分。

5、實現家庭財富的增值,避免家庭財富消失。

家庭信託一般都是由專業的信託機構進行管理,這些信託機構有專業的管理團隊,他們的投資水平要比普通人高很多。而且家族信託在設立的時候,還可以限制家族資產的投資範圍。

所以通過家族信託這種方式,可以實現家庭財富投資增值,避免財富落在家族成員手裡,因為不懂投資或者亂投資造成家庭財富損失。

況且富豪們設立家族信託的資產都很大,比如幾十個億或者上百億,這些資產光每年投資產生的收益就在數億元以上,光投資收益就足夠家族成員過上富足的生活,不用擔心因為家族成員能力不足或者出現其他意外而為生活擔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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