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加快創新引領 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民营经济」加快创新引领 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核心提示

「民营经济」加快创新引领 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中國生產力學會創新推進委員會組建“創新驅動實踐典型案例課題組”,對一些知名民營企業創新發展實踐進行專題調研,最終形成課題報告上報有關部門。

「民营经济」加快创新引领 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課題組通過對中民能源(江蘇)有限公司、北京博鴻安曼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匡達製藥廠、成都眾一養殖有限公司等10餘家民營企業創新發展實踐進行調研,發現這些企業有如下特點:一是聚焦關鍵領域,聚力技術推動,聚合市場拉動,組織優勢科技資源協同創新,取得了創新驅動企業發展的突出成效;二是積極利用大數據、互聯網技術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集產業鏈上下游一體化、線上線下有機結合,推動業務融合發展。三是著力行業深耕,培育特色領域產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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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組認為,在民營企業創新成長和發展過程中,需要著重關注以下問題:

一是有效融資需求不足。當前由於受到外部衝擊、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民營企業經營普遍困難,項目投資回報率不確定性增加,符合銀行放貸的有效融資需求不足,出現銀行放貸與小微企業融資“兩難”局面。

二是高端要素支持不夠。

一些民營企業技術創新依賴技術引進、簡單模仿、延展迭代,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始創新能力不強,科技成果產業化效率較低,市場潛力有待開發。中小微企業普遍面臨優秀企業家稀缺、各類人才短缺問題,一些企業家市場意識、開放觀念、創新精神、世界眼光明顯不足,經營管理和制度建設尚不能完全適應現代市場經濟要求。

三是行業服務體系不健全。支持民企發展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依然存在,部分基層單位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措施落實不到位、申請手續繁雜,“多次跑腿”現象依舊存在。此外,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中介服務體系不完善,服務民營經濟的融資擔保、信用評價、培訓體系、信息服務平臺不健全,市場中介組織發育不充分。

四是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民營企業規模小,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家族企業較多,企業決策、管理和監督制度與機制不健全,財務管理不規範,信息透明度和可信度較低,抗風險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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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本次專題調研和深入剖析,課題組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聚力紓困解困,解決民企“痛點”。突出問題導向,著力破解影響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一是紮實推進降成本行動,進一步清理、精簡審批事項和涉企收費,規範中間環節,推進涉企行政事業零收費改革。二是著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發揮小額貸款、風險投資等融資渠道作用,拓寬民營企業多元融資途徑,滿足“短、小、頻、急”融資需求。三是促進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統籌協調,完善新興產業風險分攤、擔保和補償機制,精準幫扶產業龍頭、就業大戶、戰略新興行業等民營企業。四是關注和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創業接班難題,不斷完善職業經理人市場機制。

第二,聚力創新創優,激發創造活力。以創新驅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以創新創業激發民營企業創造活力。一是加快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科技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政策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科企對接、產學研合作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促進科技成果向民營企業轉化。二是支持龍頭企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引導各類企業開展技術、產品、管理創新,提高民營企業自主創新活力和能力。三是持續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使更多科技型、創新型民營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四是拓寬民營經濟發展領域,通過降門檻、降成本、拓領域、促公平,激發民間投資活力。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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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聚力培育培強,塑造行業品牌。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內強素質、外樹品牌,打造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一是建議實施民營企業素質提升工程,加強政策、法律和現代企業管理知識培訓,規範企業財務管理和公司治理,提升民營企業合規意識、經營水平和誠信度。二是建立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健全公開監督機制,對各類不誠信行為加大打擊力度。三是優化產業空間佈局,提升資源集聚和企業集約水平,提高各類產業園區的產出效率。四是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勵民營企業家聚焦實業、做精主業,打造一批行業品牌鮮明、創新能力強、市場佔有率高的“專精特新”和“小巨人”企業。

第四,聚力改革變革,優化營商環境。良好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和營商環境,是確保民營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清理和廢止阻礙民營企業參與公平競爭的各項規定,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二是建議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指標”標準,定期評估營商環境質量狀況,瞭解民營企業對營商環境的感受度,倒逼各地環境改善。三是著力完善政策執行方式,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落細、落實,定期督察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落實情況。四是著力構建“親”“清”的新型政商關係,健全政府和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機制,讓民營企業充分體會到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五是加強對財產權、知識產權、自主經營權等合法權益保護,讓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

第五,聚力共生共榮,強化責任擔當。企業社會責任問題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伴而生,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實現就業穩定、民生改善、食品安全、文化繁榮、資源節約和生態良好,離不開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切實履行。一是建議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標準和體系研究,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各個環節,主動履行社會責任。二是建議把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作為各級各部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的具體行動中來。(執筆人:常義、陳潔、陳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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