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娛樂圈發狂的職業粉絲

從利益驅動角度講,人們不應該對職業粉絲的存在表示詫異。眼球為王的娛樂圈的利益鏈條上,存在著太多可供職業粉絲生存的土壤,既然為了捧紅一個明星,可以編故事,造身世,改名字,整容,搞定記者,收買媒體,按這邏輯,製造一批唯命是從的職業粉絲也是題內應有之意。


令娛樂圈發狂的職業粉絲


近日,四川師範大學大四學生小胡,向媒體報料了成都職業粉絲的幕後故事。“舉明星照片牌20元,嗓子嘶啞50元,淚流滿面100元,昏倒一次200元,如果氛圍營造熱烈還將有獎金……”“要是因表演出色,吸引了媒體的採訪,還另外有獎勵。”國內蓬勃發展的職業粉絲已經成為一個產業,甚至有了嚴格的等級之分。最下層的“藍領”,就是到現場湊湊人氣。“白領”則要負責在論壇和網站發支持帖或留言,負責向娛樂媒體投稿、攻擊競爭對手,這些人主要是有點文彩的高校學生,如果活兒夠多,一個月掙三四千不是問題。“金領”就是粉絲管理人員,主要針對承辦方進行勾兌協調,組織歌迷團。每月收入可上萬元。

關於娛樂圈內存在職業粉絲的說法在業內可謂流傳已久,在互聯網上,也流傳著類似的文章,細心的網民蒐集照片等證據,指出某粉絲今天粉這個明星,明天追那個明星,大有職業之嫌,但這些說到底也都是質疑或者猜測。直到這次,身為職業粉絲的“業內人士”站出來向媒體爆料,才算是坐實了職業粉絲群體的存在。

從利益驅動角度講,人們不應該對職業粉絲的存在表示詫異,在炒作掛帥,眼球為王的娛樂圈漫長的利益鏈條上,存在著太多可供職業粉絲生存的土壤,既然為了捧紅一個明星,可以編故事,造身世,改名字,整容,搞定記者,收買媒體,按這邏輯,製造一批唯命是從的職業粉絲也是題內應有之意。

然而,儘管從邏輯上職業粉絲的存在幾成必然,但一旦他們真的呈現在世人面前,仍舊對廣大娛樂新聞愛好者造成了一定的衝擊。在我來說,寧肯接受痴迷的粉絲--比如沉迷於XX哥被稱作XX教的粉絲群體,癲狂的粉絲也不排斥--比如狂追劉德華那位楊麗娟,甚至變態的粉絲也能理解--為了明星要死要活,比如為引起朱迪·福斯特而刺殺美國總統里根那位約翰·辛克利---這些畢竟都在情理之中,屬於人類情感或自然或極端的流露,總脫不了一個真字,算是浮華娛樂圈內最真實的一個群體。但現在居然連職業粉絲都有了---說白了就是假粉絲,粉絲都是假的,試問,娛樂圈裡還有什麼真東西剩下呢?

平心而論,娛樂並不是一個貶義詞,在這個時代,所謂娛樂精神甚至可以稱作一種主流意識形態,人們尋找娛樂、製造娛樂,並在生活中享受娛樂製造的無限多趣味。因此,人們對娛樂相關的事物總是保持一種寬容的心態,對真假不是那麼計較,這也是為什麼炒作、惡搞等元素得以長期存在的重要原因。比如明星整容,雖然是一種假,也存在非議,但畢竟是為了取悅消費者;又比如明星編造緋聞、故事,雖然低俗無聊,但也算是為群眾增加了談資。可製造職業粉絲這事兒,卻“假”的令人難以容忍。因為這是一種毫無娛樂性的赤裸裸的造假,是對娛樂業消費者的欺騙,同時也是對真粉絲的侮辱。這已經突破了娛樂圈本來就不高的道德底線。

在娛樂業內,職業粉絲的出現,將導致的是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走紅的路上,藝人的個人魅力成分佔的比例越來越少,被造假的部分越來越大。當藝人們個個都有了暈倒一片粉絲的魅力,消費者當然也就更失去鑑別能力,徹底暈菜了,代價就是真正有潛力的藝人可能會因此失去應有的關注。而對比較規矩的娛樂公司來說,看到別人家的新人出道都“備受歡迎”,最終也只能隨大流,求助於職業粉絲助勢。

可以肯定的說,職業粉絲的發揚光大,部分與娛樂公司沆瀣一氣的媒體肯定脫不了干係,職業粉絲們要表演要發揮最大示範效應,少不了媒體的重點關注,在電視臺的綜藝節目現場、歌迷會現場、選秀現場,頻頻傳出的淚盈盈的鏡頭與聲嘶力竭的吶喊有多少是媒體參與造的假?

多年前,美國人尼爾·波茲曼寫了本書叫《娛樂至死》,他擔憂,人們最終會因為過度的娛樂而喪失自由,人們將毀於自己所熱愛的,一切以娛樂為核心,膚淺、惡俗大行其道,人們於其中失去判斷力,被裹挾,被導引,並樂在其中。或許在不久的將來,職業粉絲的存在將成為娛樂業的特殊儀式與標誌,真粉絲們在欣賞明星的表演時將離不開假粉絲的吶喊與哭泣,他們將陶醉在這種氛圍之中,就像現在肥皂劇裡流行的假笑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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