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院“放縱不羈”的假期

印度法院“放縱不羈”的假期

熟悉印度的朋友都知道,印度的司法效率在世界上都是出了名的低,以至於很多來印度的投資者都非常害怕捲入印度的訴訟程序。(文章鏈接:一官司,一甲子,不可思議的印度司法)究其原因,除了案件積壓、程序老套、人手短缺、工作低效之外,印度的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每年都會放很長的假期,法官有限的工作時間也是司法效率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本文從數據入手,試評不羈放縱愛放假的印度法院。


印度法院“放縱不羈”的假期


數據一

印度有最高法院1個,高等法院24個(並不是每個邦都對應一個高等法院,個別高等法院下面的轄區包括多個邦和地區,如孟買高等法院、馬德拉斯高等法院和加爾各答高等法院都是下轄多個邦和聯邦領地。最老的高等法院於1862年維多利亞女王授權設立,最近的高等法院為2013年東北邦3個新設高等法院),區法院(基層法院)600個,“鄉村司法所/調解所”不計其數。而根據2016年7月11日印度最高法院出版物Court News的數據,印度現有的在職庭審法官數量為:最高法院29名+高等法院621名+基層法院及以下16438名。(對比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胡仕浩2017年1月11日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介紹,截至2016年12月底,除遼寧、江西、河南、西藏4省區法院和兵團法院外,其餘27個省區市法院均已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其中,包括27個高級法院、340箇中級法院、2623個基層法院,約佔全國法院總數的85%,共產生入額法官

104442名。)可見印度人均法官的數量嚴重不足,印度最高法院的報告中也曾多次提議要在未來3年內補充6000到15000名法官。

下圖為印度24個高等法院信息:名稱、設立時間、管轄區域等:

印度法院“放縱不羈”的假期


印度法院“放縱不羈”的假期


數據二

根據印度媒體2017年1月份的報道,累計截止2016年7月份,印度最高法院待裁決的案件數量約為3.8萬件,高等法院待裁決案件數量超過100萬件,基層法院及以下法庭待裁決案件數量多達2800多萬件。甚至有媒體估計,按照印度目前法官審理案件的速度,要處理完這3000萬積壓案件至少需要300多年的時間。同時,大量待裁決的積壓案件也就意味著大量受害者仍得不到法律的救濟和正義。

數據三

2017年,印度最高法院的假期天數為80多天(不包括週末),其中最長的為5月11日到6月30日的“暑假”、10月份“迪瓦里假期”和12月18日到1月1日的“聖誕新年假期”。印度最重要的4家高等法院(孟買高等法院、馬德拉斯高等法院、加爾各答高等法院、德里高等法院)2017年的平均假期天數也都在50天左右(不包括週末),其中最長的“暑假”約30天左右。各高等法院的具體放假天數根據本地情況也略有出入,地區法院/基層法院的假期就沒有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那麼多了。當然,法院放假期間並不是完全關閉的,會有假期法庭處理一些刑事案件和其他緊急案件。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JS Khehar就要求在今年暑假期間增設3個憲法庭,並要求多名大法官暑假加班。(對比中國:2017年全年法定放假天數為27天!哈哈)

下附印度最高法院和德里高等法院2017年的放假日曆:

印度法院“放縱不羈”的假期


印度法院“放縱不羈”的假期


1. 面對如此緊缺的法官數量、如此眾多的積壓未決案件,印度的法院為什麼還年年放長假呢?一方面,印度的法院司法系統是由英國人在19世紀開始建立的,1862年設立的孟買高等法院由7個英國人擔任法官,他們的家庭都在英國,每年夏天會定期回國探親,當時輪船航行來回各一個月,在英國待一個月,所以當時是3個月的暑假假期。隨著交通工具的便利,雖然不需要這麼長時間的暑假,但印度法院系統的暑假傳統還是保留了下來。(也有一種說法:當時的英國法官們頭戴假髮身穿法袍,實在難以忍受印度的酷暑才規定暑假假期避暑。)當然不管是探親也好,避暑也好,總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英殖民時期保留至今的歷史傳統,這點毋庸置疑。聖誕節假期與暑假類似,因為西方人最重要的節日就是聖誕節。而Diwali假期是隨時印度教法官的加入而逐漸形成的。這是印度法院三個主要長假期:暑假、10月假期和12月假期的情況。另一方面,從法官的角度考慮,法官也是人不是機器,面對判例法體系浩瀚的司法判例,和每天處理眾多案件的壓力,放假休息和調整是必須的,而且要知道有很多法官在假期是要參加各種法院的培訓和學術會議的,而不是想象中浪漫的詩和遠方。

2. 中國的法定假日是由國務院統一制定並公佈全國統一實行的,不存在某一機構或系統內部獨立的假期體系。嚴格意義上,印度全國範圍的法定假日只有3天(1月26日印度共和日,8月15日印度獨立日,10月2日甘地生日),全國各地必須遵守。通常,中央政府會發布每年的假期日曆,供各地方邦參考制定其自己的假期日曆。而法院系統比較特殊,由於奉行司法獨立原則,最高法院自己制定每年度的假期安排,高等法院制定自身以及地區和基層法院的假期安排。這是印度法院系統的特色,長假還是短假自己說了算,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權。

3. 法律人常說的一句話叫“遲來的正義不算正義”,在印度仍有這麼多積壓案件的受害人還沒得到法律的正義,而法官們卻放著長假,這民眾心裡肯定不平衡,所以近年來隨著不斷有民眾反映和呼籲,印度司法界也在考慮如何處理這樣的矛盾,比如避免集中休假,而採取輪休的方式;比如直接減少假期天數或增設假期法庭數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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