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司要直面困難啃下“硬骨頭”

兒童福利司要直面困難啃下“硬骨頭”


法治週末特約評論員 敬一山

近日,民政部公佈“三定方案”,兒童福利司成為新設立的三大司局之一。按照新方案的設定,兒童福利司主要負責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眾所周知,一個社會兒童權益的保障水平,能直接反映國家整體文明的水平。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潛力,也在很大程度取決於給兒童創造怎樣的生活發展環境。就此而言,兒童福利司的成立是極有價值的一大步。如民政部相關官員所言,新機構的設立有利於解決職能碎片化問題,有利於統籌設計兒童福利制度。

這些年來,兒童有關的負面新聞並不少見,有幾種類型的問題更是沉痾舊疾,輿論討論了很多年卻進展有限。比如,對農村的眾多留守兒童,老人教育能力缺乏,學校師資嚴重不足,基層政府無心無力干預,結果很多孩子處於“放養”狀態。這些孩子幼年得不到很好照料,精神世界也是一片荒蕪,稍稍長大之後,甚至會鬧出暴力犯罪的悲劇。近期有多起未成年犯罪事件,主人公大多有留守兒童的經歷,他們自身是受害者,但同時又成為了社會隱患,這是必須嚴肅正視的問題。

在兒童福利司的職能介紹中,也特別提到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問題。但要解決這個問題知易行難,每個留守兒童的家庭狀況不同,而能夠起到彌補父母家庭養育缺失的部門非常之多,比如,婦聯、學校、社區以及群體社會組織、企業等。這些機構組織雖然能夠出力,但因為並沒有強制性的法律法規以及明確的職能設定,最終的結果就是理論上“誰都能出力但誰都在旁觀”。

面對數量龐大的留守兒童,兒童福利司不可能事必躬親,努力的方向只能是通過一些典型案例的總結分析,儘快拿出可操作性的方案,明確幫扶留守兒童的主要部門,準確劃分不同部門的具體責任。越明確越具備可操作性,留守兒童的權益保障才能落到實處。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國家對於兒童權益保障早就不缺理論上的共識,最缺的是落地問題。

因為農村留守兒童群體數目的龐大以及問題的嚴重程度,理當成為兒童福利司首先要啃下來的一塊“硬骨頭”。除此之外,還有幾個領域也需要儘快有所攻堅和突破,比如,兒童收養問題。

這幾年的全國兩會,幾乎每年都有代表委員提出要降低收養門檻。現實中,有些孩子的父母因各種原因不幸離世,社會上有數目龐大的等待收養的兒童,但只有一小部分能生活在兒童福利機構,多數孩子沒有找到很好的出路。這些孩子要麼被“灰色收養”,要麼就處於“自生自滅”的狀態。如果降低收養門檻,很多孩子是可以被愛心家庭吸納的。

現在面對一些極不稱職的父母,本來應當剝奪他們的監護權,可因為很難給“沒了父母”的孩子找到很好的出路,相關部門就會有更多顧慮。如果收養渠道能夠通暢起來,那也會有助於很多兒童脫離不健康的原生家庭。

目前的收養法對收養人有嚴格限定,規定收養人應當“無子女”“只能收養一名子女”等,可計劃生育政策都已調整,每戶家庭已經可以生育兩個孩子,收養法最起碼應該與時俱進。當然,降低收養門檻的同時,不意味著降低對兒童權益的關注度,而是更要完善細化收養家庭的後續跟進和監督。輿論呼籲多年已經有極大共識的這一議題,期待新成立的兒童福利司能夠儘快把這個“硬骨頭”啃好。

此外,像未成年人犯罪趨於低齡化,也是近來輿論高度關注的議題。這些“孩子罪犯”因為達不到刑事處罰年齡,只能交由監護人看管,可這樣的處理方式,讓人擔心對他們的懲罰糾錯是否有效,也讓人擔心這些孩子未來的社會化是否順利。怎麼探索更好的懲戒糾錯制度,也是亟待消化的“硬骨頭”。

成立兒童福利司不是目的,更好地保障兒童權益才是。所以新機構必須儘快瞄準迫切需要解決的真問題,拿出有效的解決方案,這才是中國兒童的真正福音。 (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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