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违章建筑内办学校 教育局坚称“符合要求

广东汕头市潮南区潮南外国语学校,利用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的工业厂房办学。其中,该校提供给400多名学生居住的学生公寓楼,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打桩基、不具备抗震条件的违法建筑。

汕头:违章建筑内办学校 教育局坚称“符合要求


为安全起见,业主方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区领导发出《关于注销潮南外国语学校的申请报告》及律师函,要求相关部门注销该校的办学许可证。(详见报道《汕头:违章建筑内办学校 房东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

但是,汕头市教育局于2018年11月30日在回复卡伦公司的处理意见书中却称:一、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常变更。二、 学生公寓楼房屋为基本完好房及学校消防符合要求。三、申请注销潮南外国语学校办学许可证理由不充分。

因此,汕头市教育局要求潮南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督查,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

汕头:违章建筑内办学校 教育局坚称“符合要求


而卡伦实业公司负责人刘士标先生称:2012年8月,经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北博士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共同申请,成为潮南外国语学校的举办人。

为此,潮南区教育局向卡伦实业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44051440000070号),办学地点为公司工业厂房,办学有效期为2012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

近年来,由于卡伦公司已失去了对潮南外国语学校的实际控制和管理,因此造成该校内部十分混乱。当时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期限至2016年8月20日为止,期满后卡伦公司并未向潮南区教育局申请继续办学,但潮南外国语学校在卡伦公司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仍然违法对外招生,至今两年多过去了,汕头市教育局却突然称该办学许可证已延续至2021年4月7日。

申请办学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化洲,然而至2016年5月,学校法定代表人由陈化洲变更为罗堂武;2018年4月,学校法定代表人又由罗堂武变更为李新国。

上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实际上就是在买卖办学资质,卡伦公司有陈化洲与李新国签订的合同为证。然而,汕头市教育局却睁眼说瞎话,称此举不是买卖,而是“正常变更”。

不管是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还是办学期限的延续,校方均无法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卡伦公司更是未开具任何证明,那么他们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又是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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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潮南外国语学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当时申请办学的教育配套设施——学生公寓楼,为卡伦公司于2002年私自搭盖(当时四层,2012年再加盖了三层),是没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因该楼没有打桩,根本不具备国家对教学用房规定的抗震等级,并且目前该楼已出现地基下沉、楼房倾斜等问题,因此不再适合学生居住。

为此,潮南区住建局于2018年11月1日向汕头市潮南外国语学校、房屋安全责任人卡伦公司发出《告知书》。

告知书称:“10月29日,我局接到汕头市潮南外国语学校送来汕头市房屋鉴定所抄送我局的《房屋鉴定通知书》(汕房鉴字2018-418),鉴定机构对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的倾斜率进行鉴测,未体现对结构构件强度及抗震设防进行检测评估。根据我局向业主询问了解学校建筑物建设有关情况,该学校建筑物原按厂房用途进行建设,现改为教学用房;现学生公寓在原有四层的基础上叠建三层,且没有任何报建手续及竣工验收资料,建筑结构安全不明,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五)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危害房屋安全。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现责成你(单位)对学校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能等方面进行全面鉴定评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在未确定建筑物安全性的情况下暂停对学生公寓的使用。”

该告知书,同时抄送属地的陈店镇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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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住建局的《告知书》已说得非常明确:“现学生公寓在原有四层的基础上叠建三层,且没有任何报建手续及竣工验收资料,建筑结构安全不明,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 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五)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危害房屋安全。在未确定建筑物安全性的情况下暂停对学生公寓的使用”。

然而,汕头市教育局却叫板住建局,认定该楼“基本完好,符合要求”,以此来对抗住建部门的告知意见,教育局干了住建局的活,这手也未免伸得太长了吧?

卡伦公司认为,潮南外国语学校管理混乱、采取欺诈手段隐瞒学生公寓楼系违章建筑的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且不断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抽逃办学资金。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对该校的资金流向进行审计,并责令潮南外国语学校停止招生,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作为该校举办人之一的湖北博士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已被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因此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系潮南外国语学校唯一的举办人。

汕头:违章建筑内办学校 教育局坚称“符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卡伦公司有权依法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其所举办的潮南外国语学校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但是,汕头市教育局却坚称: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订)》的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批准设立后,学校的重大事项都应由学校董事会决定,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学校申办者之一,无权单方申请“注销潮南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终止学校办学资格”。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自己申办成立的学校,却成了别人家的孩子,自己再也管不了了!按汕头市教育局的逻辑,那么由其成立的事业单位,是不是他也不为能管了?

显然,汕头市教育局是在强词夺理,与潮南区教育局沆瀣一气,共同袒护违法违规办学的潮南外国语学校。试问,这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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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7时57分,台湾发生了6.25级地震,震源波及福建、广东沿海,汕头震感明显。

震后的第二天,汕头市潮南区组织教育、住建、陈店镇政府等部门,请卡伦公司负责人刘士标一起来到潮南外国语学校进行会谈。会谈刚开始,刘士标向与会的各部门提出两点要求:其一,学校租用卡伦公司场地多年拒付租金,学校这样做对不对?请大家评评学校是否有理;其二,学生宿舍楼是没有任何报建及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如果教育等主管部门坚持要让学校办下去,倘若今后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他将拒绝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安全责任,谁让办就应由谁来承担!

各部门听完刘士标的讲话后,称到外面商议一下。但他们出去商议后,就再也没有进到会议室来,把刘士标一个人晾在那里,各部门的人都吓得跑光了。

本以为,台湾的这一震,会将汕头市有关部门给震醒,但悲哀的是,汕头市教育局却仍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袒护潮南外国语学校的违规办学。

刘士标疑惑:难道非要弄出人命,教育局才甘罢休?

汕头:违章建筑内办学校 教育局坚称“符合要求


既然汕头市教育局坚持让潮南外国语学校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办学,那么刘士标只好再次郑重声明:今后潮南外国语学校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等事故,一切责任与卡伦公司无关!(媒体人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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