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黑龍江鶴崗劫金案件(二十二)

95黑龍江鶴崗劫金案件(二十二)

孫匡男強調以無名屍為突破口,張副廳長提出給屍體“洗澡穿衣”。劉仲義等摸上“1.17”案情,車則仁率法醫發現文身。

2月14日上午,張副廳長、孫處長、崔處長、車處長等人在破案指揮部成員的陪同下,勘察了南山礦北樓案發現場。加上閆處長、王處長、省廳刑偵、刑技方面的主要負責人已全部聚齊鶴崗,其態勢更像是省廳在鶴崗召開一次現場會。所有屍體都已經搬走了,只是在原位置留下粉筆劃出的輪廓,以及一灘灘濃稠的黑紅色的血跡。牆上的彈痕、室內狼藉的物品依舊。張副廳長等人看得很細,不斷向何、閆、王等人詢問,專程去富力醫院觀察了11號屍體的面貌。回到指揮部,又觀看了現場錄相。錄相還未經過整理,斷斷續續,但能夠比較詳細地反映出案發後現場上各個角落的真實情況。現在各地刑事技術部門都配備有專人負責錄相,錄相人員緊跟偵查和勘察人員進入情況,保留了不少珍貴的資料。

10時10分,指揮部在南樓正式召開會議,向張副廳長等人彙報案情和破案情況。鶴崗方面的警方首領都注意到,張副廳長在視察和聽取彙報過程中,神情始終比較安祥,只是偶爾蹙緊眉頭。瞭解張昕楓的人才知道,他處於緊張的思索時表面上是看不出什麼動靜的。孫匡男、崔道植、車則仁等人一直在筆記本記東西,與人交換意見。應該說,案件的基本情況和主要進展他們在省城時就掌握了,現在主要是增加感性認識,瞭解一些具體細節,從自己感興趣的方面入手、構成自己看法。南山礦高書記介紹了礦上工資領取,發放和遭到搶劫的大致過程。何局長、閆自忠、王克立、倫江等人詳細介紹了至目前為止破案工作方面的情況。會議一直持續到下午。

下午16時15分起,省廳新來的指導工作人員開始發表意見。孫匡男首先講話。令人驚訝的是,在短短的時間裡,他已經清晰質形成了自己思路,記在本子上,脈絡分明。 他認為前一段工作很有成績。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這個案子的破案條件還是不錯的,“案子必破,也能破。”關於案犯方面的情況,他認為:

第一、案犯對現場的情況很熟悉,表現在:(1)瞭解有錢和錢的大致數量;(2)瞭解錢存放的位置;(3)瞭解警力分佈情況。

第二、案犯有足夠的犯罪經驗:(1)作案前有詳細預謀;(2)作案過程中分工明確,應變力強;(3)作案手段完備(車輛、槍支、偽裝、爆炸物等);(4)作案時間的選擇準確,選擇在防衛一方容易麻痺的時間段。

第三、案犯有一定的特殊技能:(1)有人會駕駛技術;(2)熟悉槍支性能,槍用得好;(3)懂爆破知;(4)有軍事素質。

第四、案犯團伙在租車地點附近有集結點。 第五、案犯為鶴崗人,或以鶴崗人為主。

關於破案工作方面,他認為:偵破線索主要是4個方面:(1)11號屍體;(2)獵槍、獵彈;(3)4人團伙;(4)具備知情條件和駕駛技術的嫌疑者。 他強調在下面工作的民警一定要把案情吃透,要有綜合的觀念,不能單打一,因為從各線索上都可能破案。但重中之重和突破口應該是11號屍體。

在11號屍體上下下功夫,就需要做到:(1)進一步加強屍檢;(2)摸底工作要一戶不漏;(3)在較大的範圍內發一個“尋人啟事”;(4)假牙的調查繼續抓緊。

查槍彈的工作,可考慮從根上查,查到齊齊哈爾、吉林等地,也包括鶴崗附近地帶。同時把清槍的工作搞徹底。調查“刀槍炮”團伙的工作,還要重視審查已在押的人犯,從他們身上要案件、要線索。“三所一院”要充分發動起來。動員群眾的工作,最好搞一個方案,步步深入,長期堅持。在這種會議上發言,面面俱到是必要的,顯然線索不是單一的,你說不準哪條線索上就能有所突破。但孫匡男的發言給人留下兩個較深刻的印象。其一,他對破案充滿信心;其二,他認為應該把11號屍體作為突破的重點。

他發言時,有人注意觀察張副廳長的表情,看到張昕楓不時在筆記本記下幾個字,神態基本是輕鬆的,猜測不出這輕鬆中是否含有一絲對發言者的讚賞。 接著崔道植處長談意見。他肯定了前期工作的進展,談了幾點看法:(1)犯罪團伙準備充分,並非臨時出動;(2)這個團伙出動時快進快出,戰術上成熟;(3)犯罪分子應該是本地人;(4)現場上所有物證都要逐一查清;(5)被檢查的槍要快發通報;(6)槍上的指紋,以左手食指指紋可能性大;(7)下步工作,的確應以查清11號屍體的屍源為重中之重。

發言的間歇中,會場上出現交頭結耳的議論聲,看來議論的重點有關11屍體。剛才兩位發言人都強調了這個問題,關鍵在於,從11號屍體身上還能搞到什麼。最後,何局長請大家安靜下來,聽取張副廳長的提示。張昕楓還像往常一樣,靠在座位的靠背上,肩膀略聳,兩腿伸平,露出微笑,感覺上像是在隨意地聊天,話語中卻處處包含有判斷和結論,從中可以掂出一份量。此時,無論誰突然走進會議室,也能從他的語調中辨認出他是一弦定音的人物。“我想說,前一段工作做得很出色的,”人們注意到他話音多少帶有一點愉快的意味,“比我想象的更令人滿意。基本上查清了犯罪團伙的人數、年齡、性別,知道基本上是鶴崗人,使用了什麼類型的槍支,用了何種偽裝。而且已經把這個案子與1990年、1991年的兩起大案並起來了,在發動群眾和摸排中間破獲了不少舊案。這些都不提了,最重要的一點,是通過大量艱苦的工作終於確定下來11號屍主是犯罪分子之一,這就太有利了,為我們下一步的工作鋪平了道路。”

“對這個案件怎麼看,我想強調一點:這個案件標誌著嚴重暴力犯罪的升級,看看大家能不能在這一點上統一認識。不要說倒退十年,就是倒退兩年、一年,有過這樣的案子發生嗎?這是智能型加暴力型犯罪的新起點。在智能上,它使我們至今未能在鶴崗市發現一具明擺在那裡的屍體的身源;在暴力上,它敢於在經過周密策劃後用4支槍對付10幾名武裝保衛人員,不是遇到特殊情況,幾乎有把握得手。這種性質還不嚴重嗎?這個案子真正使我們警醒的是:目前的社會犯罪形勢非常嚴峻。嚴峻在哪裡?嚴峻在被金錢佔有慾刺激起的一部分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的人越來越多,而且擴及到社會的不同層面。我不相信作這起案子的人是明面上的‘刀槍炮’,從設計作案的角度看,他們當中有人可能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情況要複雜多了。這是真正的犯罪升級,對此我們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認清形勢。這種事不是一兩次‘嚴打’就能扼制住其趨勢的。”

“所以,能不能破獲這起案件,對我們全體同志、對整個公安戰線都是一次考驗,考驗我們能不能適應變化了的形勢。此案必破獲,古人說‘敬一賢則眾賢悅,誅一惡則眾惡懼’,此案不破,不僅不足以平民憤,而且必須助長犯罪的氣焰,很快會出現又一輪的犯罪升級。不但你鶴崗,就是全省、全國也不得安寧。我們切不可失職。此案不破,我這個副廳長是不要當下去了!”

會場上雅雀無聲,只能聽見筆尖在紙上划動的聲音。有些筆尖是發抖的。張昕楓具體談到了目前破案工作的幾個方面,包括對調查摸底、發動群眾、專項調查等環節的要求,明確指出要立足鶴崗開展工作。最後,話題一轉,又回到11號無名屍來: “我同意匡男、道植同志剛才的意見,面上的工作要做,也要突出重點,這個重點就是無名屍。”“對無名屍已經做了大量的勘察工作,現在要看一看,技術上還有沒有新的方法。情況也是比較特殊的,燒焦的屍體過去我們並不少見,但一般都是受害人的屍體,受害人的身份比較容易搞清,用不著下大功夫尋求特徵。這具屍體不一樣,它是罪犯的屍體,燒燬的程度比較罕見,鶴崗的、以及我們省廳的技術人員都恐怕沒有研究過這類情況。但是,屍體擺在那裡,從理論上說,它必然應該能夠提供更多的東西。對屍體不要不敢動,燒焦了怎麼辦?我看燒焦了也要刮,全身一寸一寸地刮,看能不能夠找到其他其他特徵。” “不能讓屍體總躺在那裡,躺在醫院裡,要讓它站起來,要給它洗澡、穿衣、洗澡就是要把它刮乾淨,穿衣就是要把死者生前穿的衣服一件件重新穿上,要根據臉部骨骼給它畫像,把過去的形象力求完整地刻畫出來,給人以直觀的印象,通過這個形象可能在群眾中找到辨認出他的人。”“對死者的年齡也要通過檢驗卡得更死一點。”“我特地把我們的崔處長、車處長都請來,他們是我們省內的技術權威,希望他們憑藉自己的經驗多做些工作……”

會場上有些人還是第一次見到張昕楓,但已經開始被他這番話折服。張昕楓結束講話之後,與會者似乎都振作精神、樂觀起來。特別是關於“洗澡穿衣”,不能不使人眼前一亮,透過聯想的色彩。何局長、閆自忠分別講了幾句,號召大家根據部署,各盡其職,會議便宣告結束。

此外,樓外又是漫天大雪。遠遠望去,停在北樓的那輛北京212吉普車銀裝素裹,與白皚皚的雪地連成一體,像一座孤零零的堡壘。 14日中午,南山分局刑警隊隊長劉仲義接到六號派出所所長郝亦堂打平的電話,通報了一個可疑的情況。昨天晚上,派出所民警先從群眾的反映中得知,上個月中旬,一個姓張的出租車司機在南山回煤礦附近遭到車上一夥乘客的襲擊,其中一人戴栽絨軍帽,張司機逃脫後報告了派出所,派出所人員趕到現場時車裡乘客已經逃走。段崇先當晚便設法找到了姓張的司機,查實確有此事,他感到事情不可忽視,很快彙報給郝所長。劉仲義正在審訊一名叫“黑子”的“刀槍炮”團伙成員,接了電話,立刻反應過來輕重緩急,拋下“黑子”,趕往六號所。“黑子”僥倖被從輕發落。

出租車司機路上遭歹徒搶劫的事件屢見不鮮,有的敢報案,有的不敢報案。有的被搶了錢走,有的被搶了車走。搶走車的大部分被追回,搶走錢的則大部分無下落,案卷裡積累多了,漸漸地警方也回顧不過來。可是這起案子有特別的地方。當時車上有4名年輕乘客,3男1女,為首的戴栽絨帽,這就與“1.28”案犯有了相似之處。

一到六號所,劉仲義就質問所裡為什麼從未彙報過這個情況。郝所長解釋說,姓張的司機當時報案的是鐵東所,六號所只是剛剛得到這個消息。劉仲義就吩咐他們馬上把姓張的司機找來。雖然段崇先告訴過張司機這兩天不要外出,他還是出車了。郝所長和段崇先在他家等了一下午,劉仲義在六號所等了一下午。晚飯時,司機張廣林才被傳喚到所裡。是個瘦瘦高高的男子,30歲,穿黑皮夾克,帶人造毛翻領。 以下是詢問時記下的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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