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轄區2019年1月份應檢、應註銷重點車輛公告

經核查,瑞昌轄區2019年1月份到期應檢驗車輛為267輛,應報廢車輛為17輛, 已逾期未報廢車輛為1138輛,逾期未檢驗車輛為3輛,請車主按要求及時將車輛送交檢測公司檢驗或回收公司拆解。逾期不檢驗或註銷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有關法律進行處罰。

特此公告

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strong>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strong>瑞昌轄區2019年1月份應檢驗重點車輛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strong>機動車所有人向<strong>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strong>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並於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

<strong>瑞昌轄區2019年1月逾期未檢驗<strong>重點車輛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strong>瑞昌轄區2019年1月應報廢重點車輛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strong>瑞昌轄區2019年1月未報廢重點車輛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瑞昌辖区2019年1月份应检、应注销重点车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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