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爆離婚不付扶養費 金曲歌王向週刊求償百萬元

不滿遭爆離婚不付扶養費 金曲歌王向週刊求償百萬元

金曲歌王洪榮宏不滿「鏡週刊」報導他外遇離婚還不付扶養費,向法院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登報道歉,並在臉書粉絲專頁、網路報導下方刊登道歉啟事。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洪的委任律師指出,洪榮宏事後仍持續支付扶養費

「鏡週刊」去年8月以「外遇離婚還不付撫養費,洪榮宏兒女竟是他在養」為標題,報導洪榮宏和前妻陳施羽所生的大兒子洪亮,申請到美國波士頓伯克利音樂學院,雖取得部分獎學金,但學費金額仍高昂,洪榮宏曾允諾支付一半扶養費,但去年初早已停止支付,扶養小孩的經濟重擔,全由陳的現任丈夫負責。

洪榮宏不滿週刊未盡查證責任,做出不實報導,侵害他的權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週刊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另將道歉啟事刊登在臉書粉絲專頁、網路報導下方。洪的委任律師指出,報導與事實不符,洪榮宏在報導刊出後仍持續支付扶養費,雖週刊曾向陳施羽求證,但陳並未針對問題回答,未料

報導仍直指洪離婚不付扶養費。

週刊的委任律師則說,記者採訪時已向陳施羽求證,陳也指出,洪榮宏去年初未再給付扶養費,生活費全由現任老公支付。法官庭末諭知2月21日下午3時50分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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