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流浪汉,只剩10%生存希望,你会放弃治疗吗?

他56岁,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们暂且称他为“老刘”。

一个流浪汉,只剩10%生存希望,你会放弃治疗吗?


癫痫发作时,好心的路人发现了他,把他送进了医院。当时老刘病情相当危急,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脑积水,医生马上进行了气管插管,用上机械通气,又对脑积水做了引流。

脑血管造影显示,老刘的大脑前交通动脉有一颗动脉瘤已经破裂,还有一颗未破裂的,潜伏在大脑后动脉。此时,老刘的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 GCS)为5分。

神外科医生说,破裂的这颗动脉瘤如果不夹闭,未来6个月里,有50%的可能性再次出血。但这颗瘤子偏偏长在脑中极险峻之处,如果动手术,风险颇高。

住院三天,老刘病情没有丝毫好转。神经病学家、神经外科医生商议的结论是:有八成以上的可能,会变成长期的植物人,好转的希望,只有不到10%。

即使老刘醒过来,前面也布满愁云惨雾:他会落下严重残疾,需要别人照料才能生活。可老刘是个流浪汉,何来家人?

一个流浪汉,只剩10%生存希望,你会放弃治疗吗?

别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这些年来,健康的老刘都是一个人过的。户籍上,记录着他还有一个儿子,按法律,如果老刘无法亲自做出医疗决策时,应该由这个儿子站出来做主。

医生费劲周折,才联系上这个“人间蒸发”的儿子,还找到了老刘的母亲和一个兄弟。但别高兴的太早,三人都说自己身在两千公里之外,赶不来。

医生又问他们,同不同意老刘的手术,并解释了手术风险、变成植物人的可能性,三人听说即使手术成功,老刘以后也无法自理,认知能力也会严重受损,纷纷说照顾不了。

手术悬而未决,只能继续维持生命,接下来三周,老刘的身体仍是危机四伏。机械通气等支持性措施继续着,他却一直没醒过来。

这些日子,医生还发现,无家可归者收容所的辅导员,倒是来得勤快,经常看望老刘,对着“熟睡”的他讲话、聊天。

辅导员还告诉医生:“老刘以前说过,到了‘大限将至’的时候,他不想躺在医院里,也不想要徒劳无功的治疗。”

就是老刘想治,也难了。医生试图给他做经皮内镜下胃肠造瘘,维持肠内营养,没有成功。上消化道内窥镜检查发现,十二指肠已出现边缘模糊的溃疡,提示转移癌已阻塞了幽门。虽然活检报告还没出,但内镜医生觉得,恶性几乎是没跑。

第一,患者深陷昏迷;第二,评估认知功能预后极差;第三,癌症终末期。综合几个因素,医疗团队一致认为,再怎么积极治疗,都没用了。宝贵的医疗资源,更应该提供给有生存希望的人。

一个流浪汉,只剩10%生存希望,你会放弃治疗吗?

此时,如果你是老刘的主管医生,有三个选择:

选择一:继续积极治疗,联系老刘的儿子,劝他全力配合。

选择二:写一份放弃治疗的知情同意书,把老刘转移到福利院或临终关怀机构。

选择三:写一份医生代为决策的证明,终止老刘的生命支持设备。

你会怎么选?你的同行,会怎么选?

一个流浪汉,只剩10%生存希望,你会放弃治疗吗?


以上,是《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NEJM)在线投票的结果,六千余名医生中,近半数选择了方案三:终止生命支持。看似人道主义的方案一,选择的人最少。

为什么会这样?让我们分析一下三种选择:

方案一:医生不是救世主,更不是传教士

“对老刘的儿子进行道德教育”,这太越俎代庖了。这不是医生,而是伦理调解专家该做的事。出于善意虽没错,但好心也可能办坏事。

在无家可归者的临终决策争议中,医生充当的是“专家”,要做的是提供科学事实,而不是去当“救世主”和“传教士”,这时候,需要我们区分开专业与立场,更多地去提供医学依据,而不是评判善恶。

“如果由我们医生去做伦理干预,置法律何地?”一名参与投票的医生留言道,他认为自己会选择方案二或三,而方案一是一种蔑视法律的表现。

方案二:静观其变,弱化冲突

“停止积极治疗、转移至关怀机构”——看上去是介于“继续积极治疗”与“撤回生命支持”之间的中庸之道,既不盲目乐观,也不过于残忍。

“我认为无家可归的老刘,需要从医学、伦理、法律三方面来考虑下一步怎么办。我是一个医生,从医学角度看,植物人状态已持续3-4周,且无改善,同时强烈怀疑胃癌,这时继续积极治疗,已是徒劳。

“但我也认为,医生没有权利决定老刘的生死,在韩国,撤回生命支持设备是违法的。如果在我们医院,会由医生、律师、牧师组成伦理委员会,共同决定是否停止积极治疗。”一名韩国医生评论道。


一个流浪汉,只剩10%生存希望,你会放弃治疗吗?


“老刘这种情况,我强烈支持,既不要积极治疗也不要撤回生命系统,静观其变。作为医生来看,积极治疗浪费资源,但撤回支持设备,有可能激化和老刘儿子的矛盾。这时候,让老刘活着,等待转机比较好。

“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应该维持哪些治疗,药用到什么剂量,用多久……”一名意大利医生这样认为。

方案三:当断则断,对老刘最“有益”的选择

“他永远不可能,再回到从前那个自由的人了”——这是残酷的现实,即使醒来,老刘也可能“生不如死”,心理、生理上皆如此。

在美国,患者的自主权受到极大的重视,但法学家与伦理学家同时也认为:尊重自主权,要通过考虑最佳利益来实现。

什么选择,是对老刘最“有益”的?这需要看,老刘对生命的期许是什么?他的价值观是怎样的?谁都无法评估另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但和老刘相熟的义工,说出了这个案例中的关键信息:

“老刘以前说过,到了‘大限将至’的时候,他不想干躺在医院里。”这是从始至终,极有限的传达出老刘自己想法的声音。

出于这个原因,投票中近半数医生选择了方案三:尊重老刘的决定,撤回生命支持。

“鉴于患者预后极差和他自己的愿望,继续生命支持,已经提供不了老刘希望得到的,反而会造成伤害。这时候患者本人的意愿至关重要,我觉得撤回生命支持,是更好的选择。”一名美国医生说。

“在急诊等科室,我们经常遇到这种临终决策的难题,特别是中风、败血症、癌症转移患者。我们必须告诉普通百姓,别再给被迫要做决定的医生施加压力了,当患者自己已经表达了意愿时,医生撤回生命支持,并不是因为冷血。

老刘的未来,有多种可能性,很难一刀切地说谁对谁错。

重要的是,下一次做这种决定的,可能就是你。此时,你怎么想?又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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