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中為了母親,殺死兒子,是孝順還是殘忍?

中國的孝道被歷代所看重,而著名的《二十四孝》中的其中一孝,未免太過殘忍。

在漢代,有個叫郭巨的人,家裡極其貧窮

要養活一家三口,再加一個人年邁的老母親更是難上加難

後來妻子生了一個孩子,天下沒有不疼孫子的奶奶

於是郭巨的母親經常把自己的飯留給孫子吃,而自己時常食不果腹。

《二十四孝》中為了母親,殺死兒子,是孝順還是殘忍?

郭巨又是一個大孝子,他見母親整日因為自己的兒子日漸消瘦,實在於心不忍

居然對妻子說要把兒子埋了好節省糧食給母親

認為兒子沒了以後還能再有,母親沒就沒了

這是個什麼歪理,難道母親是人,兒子就不是人了?

養這麼大說埋就埋,一點感情都不講?

男尊女卑的時代,妻子就算再傷心也不得不從

只好在旁抱著孩子,而郭巨則在旁邊挖坑。

《二十四孝》中為了母親,殺死兒子,是孝順還是殘忍?

挖著挖著,郭巨的鋤頭突然發出一陣清脆的響聲,定神一看,原來是壇金子。

上面寫著“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這才斷了埋孩子的念頭,將金子抱回家孝敬母親去了。

從此以後郭巨的孝順傳遍了天下。

《二十四孝》中為了母親,殺死兒子,是孝順還是殘忍?

但如果沒有挖到這攤金子,那孩子就難逃一死,一個三歲大的小孩子能吃多少

節約下來的口糧就能讓母親吃飽了嗎?

古人的孝道有時竟是如此得極端,實在是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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