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報名工作

(一)報名條件:符合貴州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報名條件,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體育特長。

(二)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高考報名時持本人戶籍、 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原件和 複印件,在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指 定的報名點辦理體育專業考試報名手續,並於規定時間在網 上自行打印體育專業考試准考證(打印准考證時間和網址將 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佈)。報考運動訓練、武 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也必須到高 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 理上述報名手續。

(三)收費:按照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核准的收費標準, 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報名時須繳納高考報名費 130 元和體育 專業考試報名費 100 元。

二、專業考試

(一)評委的選聘條件

思想品德好,業務能力強,體 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三年以上教齡、具有中級(含以上) 職稱,身體健康,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體育專業考試、未參 加體育專業高考輔導班教學及相關活動的教師。

(二)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地點設 在貴州師範大學(寶山校區)。考生持二代身份證和體育專 業考試准考證,於考試前 15 分鐘到考場進行檢錄後方可參 加考試。

(三)考試項目

項目為:100 米跑、800 米跑、原地推 鉛球和立定三級跳遠四個項目,每個項目 40 分,總分 160 分。

(四)考試監督

考試過程全程攝像,考試結束後攝像 光盤留存 4 年備查。

(五)評分標準

按照《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 專業考試評分標準》執行。

(六)成績查詢

貴州師範大學校招生監察部門刻制專 業考試成績光盤一式四份並密封,交省招生考試院三份,校 招生監察部門留存一份。省招生考試院於考試結束後將考生 的專業成績發到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考生可到體 育專業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查詢專業考 試成績,也可登陸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信息平臺(http: //cjcx.eaagz.org.cn)查詢。

(七)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報考體兼文的自動轉為 文史類,報考體兼理的自動轉為理工類。

(八)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水 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貴州省 2019 年普通 高校招生報名確認表》和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等 相關資料(原件和複印件),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和地點 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詳情請查詢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三、文化考試

(一)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 試。體兼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文)和文 科綜合;體兼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理) 和理科綜合。

(二)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 參加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文化 考試。考試科目、時間另行通知(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 方網站上公佈)。

(三)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 (含)以上稱號和武術精英級(含)以上稱號的,可參加由教育 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 科目、時間與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相同,相 關事宜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佈),也可參加 普通高考文化考試;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必須參加 普通高考文化考試。具體要求請查詢報考院校招生章程。

四、劃線原則

(一)體育專業考試合格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體育專 業招生計劃數 1︰2.5 的比例劃定。

(二)文化分數線和綜合分數線

  1. 本科

(1)文化分數線:按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 1:1.5 的 比例分別劃定文化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綜合分數線:在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按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 1:1.2 的比例分別劃定 體育文(理)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最低投 檔控制分數線。

2.高職(專科)

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文化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數,結 合我省實際情況,分別劃定體育文(理)文化分和綜合分最 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五、填報志願

(一)考生須根據《貴州省 2019 年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 錄》公佈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所報招生院校當年的招生 章程,按貴州省高考填報志願規定,認真細緻、準確無誤地 填報志願。

(二)體育專業各批次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志願設置 為 6 所院校平行志願。

(三)填報體育本科志願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批本 科院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類志願。

六、投檔錄取

(一)投檔要求

按綜合分從高到低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若考生綜合分相 同,專業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專業分再相同,則按普通 高考文(理)科排序規則執行。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招 生計劃數 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二)錄取批次

設置三個錄取批次,錄取順序為:

1.第一批本科(體育院校及部分“211 工程”大學);

2.第二批本科(部分“211 工程”大學、省內外本科院 校、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高校);

3.高職(專科)院校(省內外專科層次學校);

(三)凡對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須 符合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並寫入招生章程向社會公佈。

(四)考生參加體育專業錄取時,只享受少數民族政策 性照顧,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顧。

(五)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若已 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則不 再參加其他錄取。

七、違規處理

體育類專業考試是高考的組成部分,對在專業考試中舞 弊和弄虛作假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按照《中國人 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 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 2019 年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及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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