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左敬軍涉嫌受賄、貪汙案提起公訴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左敬軍涉嫌受賄、貪汙案提起公訴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左敬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資陽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日前,資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左敬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左敬軍,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資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5年至2016年,被告人左敬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給予關照,並幫助協調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09年至2012年,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聞回顧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左敬軍立案偵查】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左敬軍涉嫌受賄、貪汙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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