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寧政辦發〔2018〕13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便於各地、各部門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15號),結合實際,現將我區2019年部分節假日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2月4日至10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
五、開齋節:6月5日、6日放假。
六、端午節:6月7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七、古爾邦節:8月12日、13日放假。
八、中秋節:9月13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九、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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