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涇川縣關於重申端午節期間有關紀律的通知

「通知」泾川县关于重申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端午將至,為營造崇廉尚儉、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確保清廉過節,現重申如下6條紀律:

一、嚴禁違規公款購買和贈送節禮;

二、嚴禁違規收送紅包禮金;

三、嚴禁違規發放獎金、津貼、補貼等福利;

四、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和接受宴請;

五、嚴禁公車私用;

六、嚴禁將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範圍。

根據中央紀委和省紀委通知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緊盯“端午”期間 “四風”問題和以上重申的6條紀律禁止性規定,認真落實好以下5項要求:

一要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中央紀委和省、市紀委關於“五一”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曝光,對照自身進行檢查,並嚴格遵守有關紀律。

二要緊盯 “端午”期間“四風”問題,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採取有力措施,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三要切實強化監督檢查,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持續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開展監督檢查,既要注意針對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懾;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依規依紀依法。群眾和媒體網絡反映、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發生在端午期間的“四風”問題線索、重要輿情,要及時組織核查處置,並將相關情況報送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四要緊盯公務接待和差旅、公務用車和單位食堂等關鍵環節,嚴防相關單位和黨員幹部借過節之機搞吃喝送禮、公車私用、公款旅遊、濫發錢物、大辦喜慶事宜等。

五要及時報告工作情況。“端午”假期結束後,各鄉(鎮)、各部門黨組織和紀檢監察組織,務於6月22日(週五)17時前,將本鄉鎮、本部門(單位)緊盯“五一”“端午”兩節期間“四風”問題工作向縣紀委監委作簡要情況報告。

中共涇川縣紀委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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