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有著許多“潛規則”,就算你不是工作新人,也可能一不小心就栽了。就比如說,下面這位網友的朋友,因為和離職同事吃飯的照片發朋友圈後被現任老闆看見,面臨解僱……
網友@沒什麼大不了101 爆料:
說說昨天晚上發生的“奇葩事”。得知公司的一同事要離職並且要離開杭州,我們幾個和已經離職了的小夥伴就難得聚在一起吃了個散夥飯,發了個朋友圈。
然後那公司的老闆看到狀態後就莫名其妙地在他們公司群裡喊了句,讓參與聚餐的在職人員(2個)主動提交辭職報告。
大家都好懵啊,吃個飯就被辭退。廣大朋友們你們怎麼看?有支招嗎?
![吃貨們注意了,原來吃飯拍照的後果那麼嚴重?](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樓主向網友尋求幫助,
網友們紛紛答疑:
勞動法,瞭解一下。
網友熱評:
@小米姑娘:不要主動辭職,如果老闆炒你要賠償你的。
@拉力:收集證據準備要賠償。
@七七:老闆要炒人讓他辭退你,不要傻呼呼自己離職!至少讓他賠償!
@毛建華:合同拿出來,勞動監察大隊聯繫一下。
@會胡思:老闆既然這麼明確地讓你們離職麼,你們就……肯定不走啊!憑什麼走啊?有本事你說出理由辭退我,當初合同對老闆有用,現在就是對自己也有用的時候了。
![吃貨們注意了,原來吃飯拍照的後果那麼嚴重?](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根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大家不免吐槽這位老闆的“心胸”。
網友熱評:
@毛雞:這麼點心胸怎麼當的老闆?
@蝦米啦:這老闆的心眼是針做的。
@瑞瑞媽:小雞肚腸的老闆。
@三師兄:我們有同事離職都是領導組織的散夥飯。
@辣椒tianhou:我和其他倆同事在老闆這裡打工都幾進幾齣了,老闆說:“以後沒地方去我這裡大門還是朝你開。”於是,我在同一個老闆這裡累計幹了15年。
但是,也有不少網友覺得
發朋友圈的舉動的確不夠妥當。
網友熱評:
@徐too too奧秘啾:我覺得呢,這個照片被老闆看到是不好,但是這老闆表現出來的行為,的確水平不高,不夠當老闆。
@吧咋嘿:也傻,發這種屏蔽一下老闆麼。
@皚皚:感覺樓主也不是職場新人,怎麼這樣的“職”商都沒有呢?你們私下和離職同事怎麼好沒關係,但是還發在朋友圈被現任老闆看見,真的是無語了。
@舊愛:其實一般老闆都介意的,說不定前面離職的都有過沖突也不一定,但這個做法不好。
@活寶:記得發朋友圈屏蔽老闆,現在微信朋友圈已經不是私人的了,很多老闆會借題發揮。
@迷你糖:我現在基本不發朋友圈了,就是有這樣的人存在!
@ི:好像和前任吃飯被現任看到了鬧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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