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2018年檢察工作重點解決了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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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過去的2018年,檢察機關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決貫徹黨中央各項重大決策部署,主動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從嚴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檢察工作重點解決了這些問題,各項工作有新的發展進步。

1

針對新時代需要新思想指引

● 開展大學習大研討大培訓

針對新時代新任務新實踐需要新的思想來指引,檢察機關把學懂弄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開展大學習大研討大培訓,把“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兩個維護”融入到具體的檢察工作變革之中。

2

針對轉隸帶來的影響

引領強調轉隸就是轉機

2018年,檢察機關堅決擁護黨中央關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全力支持、配合改革。順利完成反貪轉隸,共轉隸幹部4.5萬人。

針對轉隸給檢察工作、檢察人員情感帶來的影響,最高檢提出“轉隸就是轉機”,以內設機構改革為切入點、突破口,把轉隸形成的空前挑戰變成做實做強做優法律監督的難得機遇。

3

針對有的地方政府對公益訴訟檢察

存在的不同認識、誤解

● 提出雙贏多贏共贏的理念

監督不是你錯我對的零和博弈,不是高人一等,贏則共贏、敗則同損。

針對有的地方政府存在不同認識、誤解,擔心影響地方形象和發展,也有檢察機關顯出畏難情緒,最高檢提出雙贏多贏共贏的理念,明確提出公益訴訟的本質是幫助、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 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得到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23個省份下發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文件。

➤ 檢察機關將這一理念延展為做好各項法律監督工作的理念。

4

針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

法律規定比較原則

提出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

針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法律規定比較原則,理論上、實踐上還存在爭論和探索,提出以辦案為中心,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根本是要把案件、把工作做的紮實,把檢察自信融入到具體工作中。

➤ 檢察機關提出堅持精準監督、跟進監督。民事抗訴不在於多,而在於精,優先選擇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創新、進步、引領價值的典型案件,抗訴一件促進解決司法理念、政策、導向問題。

➤ 針對有的檢察建議發出後“石沉大海”“杳無音訊”,最高檢要求首先提高檢察建議的質量,把問題指得精準,解決建議於法有據、合情合理,可行性、操作性要強,同時堅持持續監督、跟蹤監督,努力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

5

針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提出必須實事求是、嚴格依法、

確保質量

2018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隨後,最高檢對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出明確部署,自上而下,層層推進。

針對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以往不同的政治站位和時代背景,最高檢提出必須實事求是、嚴格依法、確保質量,不人為拔高或降低。

➤ 重拳“破網打傘”,特別強調在檢察辦案環節有“保護傘”線索應當發現而未發現就是失職,發現了不移送就是瀆職。

6

針對檢察機關對三大攻堅戰承擔的

法定職責

研究制定意見措施

針對檢察機關對三大攻堅戰承擔的法定職責,檢察機關邀請生態環境部、國院扶貧辦、銀保監會負責同事作專題輔導,分領域召開專題座談會,研究制定“8條意見”。

➤ 與生態環境部簽署互派幹部掛職交流合作協議。

➤ 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起訴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32078人。

➤ 專門召開司法救助工作助力精準脫貧攻堅戰推進會,主動將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及時納入救助範圍。

➤ 提出“10項檢察舉措”,推進長江經濟帶11省市跨區域司法協作,中央領導同志作出批示肯定。

7

針對平等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

抓落實不夠的問題

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更具針對性地

把握司法政策

針對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抓落實不夠的的問題,檢察機關專門到全國工商聯調研,召開服務民營經濟座談會,瞭解民營企業家深層司法需求。

➤ 從2016年以來制定的3個文件中歸納出11條,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更具針對性地把握司法政策。社會普遍認為抓得比較實、比較具體,許多民營企業家、人大代表充分肯定。

➤ 調卷審查涉及民企不同類別典型案件,制發案例指導準確適用法律。

8

針對各地監檢銜接配合處於

探索、磨合期

強調要以溝通協調為總原則,

支持配合監委開局起步

針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推開後、各地監檢銜接配合處於探索、磨合期,特別強調要以溝通協調為總原則,全力支持配合監委開局起步。

➤ 配合制定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辦法等文件,逐步建立起更為明確、嚴格的規範和程序。

➤ 對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機關的部分偵查權,從一開始就要求注意規範、審慎履職,已專門下發規定,明確管轄範圍和辦案程序。

9

針對民事行政檢察專業能力

相對不足

的問題

● 提出藉助智慧、用好“外腦”

針對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力量和專業能力不足的問題,最高檢提出藉助智慧、用好“外腦”,鼓勵各級檢察院向外部“借力、借智”。

➤ 最高檢組建103人的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專家委員會,從全國人大代表中選聘98名具有專業知識和社會影響力的同志擔任特約監督員,藉助他們的實踐經驗、專業知識、法律和政治智慧,促進提升法律監督水平。

10

針對領導幹部和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問題

堅持嚴管就是厚愛

檢察隊伍出現問題,一個都嫌多!針對領導幹部和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問題存量不少、增量仍有發生,堅持嚴管就是厚愛,堅持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辦案。

➤ 對9個省級院黨組開展政治巡視,對最高檢4個廳級單位開展“機動式”巡視,及時移交相關問題線索。專門召開兩次“閉門會議”,對巡視發現的問題點名道性通報。中央領導同志予以充分肯定。

11

針對司法改革有的措施沒有真正

落實到位

● 提出務實推進“精裝修”

針對司法改革有的措施沒有真正落實到位,有的在執行中走樣,變形,最高檢提出在鞏固中深化、在深化中鞏固,務實推進“精裝修”,研究制定《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

➤ 2018年,最高檢部署在12個省份開展監獄巡迴檢察改革試點,改“派駐”為“派駐+巡迴”,巡迴檢察人員不固定,後一輪巡迴檢察發現前一輪不細緻、不認真,該發現重大問題沒有發現,就要嚴肅問責。這項制度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試點不到半年就被納入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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