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治疗的“非常规武器”之……总结

肺癌治疗的“非常规武器”之……总结,概述肺癌治疗最优方案选择。

前期写了几篇文章,系统介绍了肺癌治疗中可以选择应用的非常规手段,之所以说它们是“非常规”,是相对于肺癌的传统治疗手段而言。

文章中提到的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质子重离子治疗、消融治疗和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等,目前在肺癌的治疗中都不是一线治疗,属于在手术和放化疗之后的第二层次选择。

原因在于严格的适应症,也在于部分治疗方式的高昂费用(如靶向、免疫和质子重离子治疗)。

肺癌治疗的“非常规武器”之……总结

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属于全身性治疗,在经检测适应的患者,即使是晚期肺癌出现远处转移的患者身上都有可能发生奇迹般的效果,也许是未来攻克肺癌的主要方向,而质子重离子治疗、消融治疗和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均属于局部治疗,只适用于那些局部晚期、没有发生远处转移的患者,换句话说,这三种治疗适合在全身治疗基础上的选择性应用。

针对一个具体的肺癌病例,如何选择个体化的治疗方案直接关乎治疗效果,虽说在选择的过程中没有绝对的公式可以套用,但大致的筛选流程还是有的。

对于临床怀疑肺癌的病例,首先需要尽可能取到病理依据,这不仅是肺癌诊断的金标准,更是初筛后选择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

肺癌的病理判断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区分小细胞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两大类。如果病理能确诊小细胞肺癌,首选放化疗,手术就不在第一选择之列。好在大部分小细胞肺癌都是中央型肺癌,通过支气管镜下取得病理标本的机会较大,相对不易漏过。

肺癌治疗的“非常规武器”之……总结

如果活检病理证实为非小细胞肺癌(鳞癌、腺癌、大细胞癌),则临床分期非常重要,基于不同的临床分期,才可以相应选择手术、手术+放化疗、放化疗等不同方案。

一般来说,根据胸部CT表现和相关全身检查结果,可以大致做出肺癌的临床分期。如果分期在I期和II期,毫无疑问,应该积极争取手术。

达到IIIA期的非小细胞肺癌,理论上仍然有手术指征,但因为涉及纵隔淋巴结转移,最好的建议是术前做新辅助化疗再手术。就算先选择手术,II期和IIIA期肺癌也是推荐必须做手术后全身化疗的。

至于IIIB期和IV期的非小细胞肺癌,从一发现就没有根治的手术指征了,除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通过手术解除症状(如顽固性癌性发热、单发的脑转移和肾上腺转移等)。因此,在这个级别的肺癌,除了放化疗的选择外,通过基因检测选择是否可以行靶向治疗或者免疫治疗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这样看起来还是有点乱,那就再简单一点,如果怀疑肺癌,尽量取病理,作分期,小细胞肺癌首选放化疗,非小细胞肺癌先考虑能否手术,不能手术的争取基因检测看看能否靶向治疗,至于其他治疗,可以作为适当补充。

肺癌作为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是从患病人群的总体而言,属于统计学的说法,对于单个患者,他的预后和转归往往是不同的。

如果按照分期和个体差异来说,每个阶段的肺癌都有治疗的目标,每个阶段都不乏治愈的病例。希望始终都在,个体选择、积极治疗,才有可能成为幸运者。

肺癌治疗的“非常规武器”之……总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