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思茅區首例涉惡團伙案件公開宣判,最高獲刑七年!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2018年12月28日,思茅區首例涉惡犯罪團伙案在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曾某、周某格、楊某、李某澤4人分別被判處二年八個月至七年有期徒刑。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2015年至2018年間,以曾某為首的涉惡犯罪團伙長期盤踞在思茅區,曾某糾集周某格、楊某、李某澤等人以充當他人“地下護衛隊”進行打砸搶,多次在城區舊貨市場、醫院、大昆曼建材城、梅蘭村、民族村等地實施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打砸商鋪、損毀車輛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1人重傷、2人輕傷、3輛小汽車受損,經濟損失數萬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在偵辦以曾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案件中,抽調精幹警力成立了專案組,通過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對案件線索進行細緻摸排、分析、研判,掌握了確鑿的犯罪證據,將所有犯罪團伙成員順利抓獲,並依法移送人民法院起訴。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2018年12月28日,思茅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曾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周某格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楊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李某澤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誰涉黑、誰作惡就要受到懲罰!此案的公開宣判,嚴厲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公平正義。

正義可能會遲到

但決不會缺席!

審核:楊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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