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以下幾點核心問題,房子被強拆申請國家賠償並不難

上一期我們講的是在哪些情況下房屋被強拆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下面再講一下申請程序注意事項,只要搞清楚這些注意事項,獲得國家賠償並不是難事。

首先,申請國家賠償的前提是強拆行為被上級政府機關複議確認違法,或者是經過法院的審判被確認違法,這是你啟動國家賠償程序的基本條件。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拆遷戶因為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是漫天要價,從而被予以司法強拆,這種情況下是不會得到國家賠償的。

留意以下幾點核心問題,房子被強拆申請國家賠償並不難

其次,你先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在法定的期限內,對方會作出賠償或者是不予賠償決定。若是對方拒絕賠償,那麼你就在下一個法定期限內,以賠償義務機關為被告將其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要求其履行國家賠償義務。

國家賠償訴訟時效:

啟動國家賠償程序有兩年時效,其起算的時間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拆遷方行使職權時侵害自己人身、財產權時起算;

國家賠償舉證責任:

在訴訟程序中,原則上是拆遷戶硬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但在司法實務中,因種種原因吧,拆遷方會通過各種手段導致原告無法舉證,此時的舉證責任就應由被告承擔,這就是所謂的“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

舉證責任倒置法條的實施,大大保障了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向違法強拆的有關部門敲響警鐘。

其實,申請國家賠償並不像老百姓心中想的那樣難於上青天,只要你的證據夠紮實,對方確實是違法強拆,且你又沒得到合理補償,在此前提下你就可以諮詢專業律師意見,在律師指導下一步步按照法定流程走,合理補償遲早會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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