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受阻方知悔 匆忙履行把債還

12月19日,開封市順河法院利用失信“黑名單”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2015年1月6日,開封市順河法院作出一起民事判決,判決要求馬某於2015年底之前償還楊某欠款共計67萬元整。後來馬某一直未履行,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執行中發現馬某名下財產暫不可處置並且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只得於2016年宣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18年楊某發現新的財產線索後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

法官經過查控後果然發現馬某名下有一套房屋,便迅速將房屋查封並將其傳喚至法院。馬某一開始態度蠻橫,拒不配合執行工作:“這房子是我爹死後留給我的,你們誰也別想拿走它!”

執行法官便耐心的做馬某的思想工作,告訴他如果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將面臨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甚至司法拘留的懲罰措施,房子也會被拍賣出去。經過一番勸說後,馬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在法官的主持調解下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同意將房子評估後過戶給申請人,再由申請人楊某補償差價。

然而事情進展並不順利,馬某一離開法院就變了卦,通知法官自己房產證找不到了,手續不全沒法辦理過戶,企圖拖延執行。法官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把戲,迅速將馬某列入失信黑名單。馬某出行受了限,嚐到了“黑名單”的厲害,乖乖來法院履行了義務,將房子過戶給了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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