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取消限售”住建局最新迴應:實為取消限制轉讓期限

據齊魯網12月19日訊 記者從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2018年12月14日,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於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根據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取消了新購和二手住房限制轉讓期限的有關規定。

2017年11月份,菏澤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有關規定出臺後,有不少準備購買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別是棚改貨幣化補償的市民,因不能辦理過戶而無法購買合適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轉讓期限規定的願望十分迫切。近年來,受轉讓期限規定的影響,菏澤市二手房交易價格出現同比增長較快的勢頭。為了防止商品住房價格出現大的波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過認真調查和評估,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決定取消已出臺的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規定。

菏澤“取消限售”住建局最新回應:實為取消限制轉讓期限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

菏澤此次取消限售政策,引起了較多的市場關注,充分說明在“政策鬆綁”的問題上,當前市場比較關注。尤其是到了預判2019年市場和政策動向的時候,菏澤此類政策內容和口徑,顯然更受市場關注。

此次取消後,包括山東省相關住房監管部門也比較關注,也說明對於此類“打第一槍”政策的關注。客觀說,限售政策本身在房地產市場的影響相對是小的,所以即便是取消,也不會像類似限購政策鬆綁那樣影響大,所以取消後其實不見得會帶來市場的躁動,反而是有助於為樓市交易提供更好的潤滑劑。

從此次回應來看,應該說取消是和二手房的流動性是有關的。這個問題其實也是限售政策衍生出來的問題。從菏澤的限售政策看,新房和二手房都使用限售規則,但是新房市場的影響相對小,因為政策出臺後到辦理不動產權證是有點時滯的。而二手房可能影響最為直接,所以此次說明中其實也和二手房的交易或流動性不足是有關的。

從此次說明可以看出,在2017年11月限售政策出臺後,很多二手房是不允許交易的,這樣是影響很多市民認購二手房,這對於購房交易是有一定的損害的。而類似問題也和二手房的價格有了關係。當二手房限售後,市場上可以交易的二手房更少,那麼會使得房源更為稀缺,價格更容易上漲。這也要求對於二手房房源適當進行管控,即釋放房源,減少房源流通方面的約束。

此次政策認為,當前政策出臺是為了防範商品住房價格出現較大的波動,目的是為了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側面也說明限售政策也衍生出了很多複雜的問題。所以此次菏澤認為,需要取消限售政策,即在住房轉讓方面,不應該設定期限規定,通俗來說即此類房源的交易和轉讓,不存在各類障礙,這其實是充分給予房屋轉讓自由權。

此次發文含義清晰。第一、政策層面上,限售政策取消的說法不變,後續菏澤不存在限售一說,這也是為了樹立政策的權威性和一致性。第二、限售政策的取消,給二手房房源的流通增加了更多的機會,房源增加是有助於穩定房價的,所以需要肯定此次政策發文。第三、菏澤政策出臺是基於這兩年樓市的新情況,符合市場規律和樓市發展規律,沒有不妥之處。12月18日的政策發文不應該受到質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