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在全市宣傳思想文化工作中的引領、帶動、示範作用,根據《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選拔管理暫行辦法》,蘭州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對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進行補充選拔。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選界別
本次只補選文學藝術界。
二、補選範圍
全市宣傳思想文化領域從事文藝創作、表演、評論的業務骨幹或學術帶頭人。民間文化工作者和文化自由職業者符合條件的均可參與。
三、補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主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宣傳文化事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公道正派,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團結協作。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勤於學習,善於鑽研,樂於奉獻,自覺弘揚正氣,追求德藝雙馨,具有引領示範作用。
3.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專業技術水平、經營管理能力,學風嚴謹,學業精良,專業水平在全市業界居先、本系統一流。
4.具有較強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教學科研、傳承傳播、創作表演、生產經營、組織管理、研發應用體現創新理念,取得一定創新成果,能產生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學歷、年齡和專業技術職務條件
文學藝術人才不受學歷、年齡和專業技術職務限制。
(三)專業條件
具有較高的文學藝術修養,近5年來,在文藝創作、表演、評論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前二位作者(主要表演人員)完成(演出)的作品獲得省級以上文藝獎項。
2.作品參加省內外展示活動並獲獎,或在全國、全省引起重大影響、受到讀者觀眾聽眾的肯定和好評,系業界公認的文藝精品。
3.市級藝術院團的拔尖人才,民族地域特色文藝種類的骨幹人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民間藝術拔尖人才,或開創新藝術流派的重要成員。
4.舉辦過市級以上個人作品展覽、演出,有較大社會影響。
5.在有較大影響的作品或活動中從事創作、導演、表演等工作,取得良好社會效益。
6.創作發表過國家、省、市有影響的長篇小說,或多部劇本、中短篇小說、詩集等文學作品。
7.發表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或多篇有影響的學術論文,對文藝創作和文藝理論研究產生重要影響。
四、補選方式
採取單位推薦申報或個人自薦申報的方式進行。由申報人填寫申報表,經所在單位推薦申報;沒有單位的人員可由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也可由個人自薦申報;協會推薦申報人員和在編在職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後申報。
五、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時間、地點
請申報單位或個人於2019年1月31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市委宣傳部文化教育處(市委北樓518室),聯繫人:劉瑞斌;聯繫電話:0931-8460536;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南濱河東路735號。
(二)申報材料
1.《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推薦表》1份。
2.申報人選的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獎勵證書原件(審查後退回)、複印件1份。
3.代表申報人選業務水平的成果,文藝類為有關文藝作品。
4.《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推薦表》《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照片電子版和申報人選的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獎勵證書掃描件等材料刻錄光盤報送(文件名均以推薦人姓名命名,電子照片像素為寬360、高480)。
(三)申報要求
申報個人根據補選條件認真填寫《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推薦表》,推薦單位認真審核把關推薦表,並彙總填寫《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提供相關材料。申報的個人或單位要確保報送材料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取消評選資格,並通報批評。
附件:
1.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推薦表
2.蘭州市“金城文化名家”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
(附件請登錄中國蘭州網、蘭州人才信息網下載)
中共蘭州市委組織部
中共蘭州市委宣傳部
2019年1月9日
來源 | 蘭州市文明辦(ID:lzs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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