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將劣跡藝人徹底封殺並勒令其終身不得踏入娛樂行業?

ABC射天狼


支持設定一定的紅線,例如吸毒、嫖宿幼女、孌童等大眾道德嚴重排斥的行為。一旦踩紅線,就永不再用。

有些則需寬容,例如不嚴重的酒駕,或者感情糾葛。

不能要求影視圈的人做聖人,要允許他們犯普通人的錯,即使是踩紅線,只是剝奪他們做為娛樂界公眾人物的權利,不妨礙他們去經商炒股等大眾行為。

有些比較模稜兩可,就如范冰冰,偷稅違法,卻不是刑事犯罪,但動輒8億的稅額,也確實挑戰群眾神經,這需要一定的平衡智慧!

還有個重要問題,就是要不要禁止涉毒美國影星主演的大片?如鋼鐵俠,加勒比海盜等,你會是什麼態度?


大雪如濤風如刀


人吃五穀那有不生病,人有七情六慾那有不範錯;一句話說封殺就封殺,那法律何用,人情何存。錯了的人在法律面前承擔了應有的懲罰,受到了社會的唾棄,還不能換回來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嗎?給機會並不是鼓勵範錯,而是餘生的價值也是不可輕視的,娛樂圈不乏有迷途知返,而被大從重新接受的人,比如劉曉慶、歐弟、蕭薔、林志玲;


劉曉慶1996年以來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各種手段偷稅達到1458.3萬元。最後因數額巨大,劉曉慶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歐弟成名後,雖然收入頗豐,但是卻拖欠汽車牌照稅等一系列費用,車牌被註銷,近日又駕著已經註銷車牌的車子上路,結果被交警抓了現行。

第一名模林志玲幾乎已經紅遍大江南北,但是,高收入的她卻在今年藝人補稅名單中首度上榜。在過去的連續兩年,林志玲漏報稅款被追繳及罰款高達上千萬元新臺幣。

以上明星偷稅漏,但也不可否認他們為社會的貢獻,對娛樂行業的貢獻,在此不一一列舉他(她)們的成就;相反那些至今混跡在娛樂圈,娛樂了大眾的同時,他(她)卻也在愚弄大眾,這種人除了娛樂圈,各行各業那裡不是他們的身影,甚至我們自已都是潛在的這種人。你看陳某凡、吳某波、某蓉、等等太多了,沒被暴出來之前,鮮花、掌聲、美譽之詞、物質排山倒海的來,人們的愛如此的瘋狂,甚至在他粉絲面前說話你都得小心點;在被暴出來後,你才知道其實人非聖賢,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當然這些人,經歷了這些錯誤、懲罰又何常不會從這些錯誤中重新出發呢?


WYH嚮往的生活


面對劣跡的藝人,肯定要封殺。

藝人是一個公眾人物,走在熒幕上,面向全社會的人,如果藝人劣跡了,藝人的行為,語言,動作都會把藝人劣跡的一方面傳播給社會,毒害年輕一代的人,(像我這麼老百毒不浸了,可以無所謂)給社會帶來危害。

比如有些明星藝人吸毒,吸毒之後還可以在銀幕上表演,那麼就給年輕人一種:“好像吸毒也沒家長說的那麼可怕!你看那個誰吸毒了現在還不是和以前一樣,”吸毒影響不大的錯覺。吸毒了一樣可以風風光光。

還有一些更嚴重刑事案件的,那些絕對要封殺到底。

如今演藝圈絕對要清洗,已經重度汙染了,用一些瞞天過海的手段偷稅漏稅的。


星空下的預測


我覺得該將這些藝人封殺終身不得踏入娛樂行業。

娛樂圈是個大染缸,更是一個能讓全國人民談論的話題,藝人的一舉一動都很容易對社會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

就拿近期的娛樂圈事件來說,范冰冰逃稅將近3億,罰款8億,這讓很多人看了都為之震驚,一個對社會毫無作為的明星藝人居然一年能賺這麼多的錢,那些為社會奉獻了一生的科學家教師跟軍人一年才能賺多少錢,更是很多老百姓打工一輩子都不夠這些藝人一場演出的錢。


之後更是曝出陳羽凡吸毒事件,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知法犯法,更是對娛樂圈風氣造成了嚴重的影響,藝人有了錢就變壞,吸毒、劈腿、炫富,這就是目前娛樂圈大多數明星在眾人眼裡的印象。

像這些藝人賺錢容易不好好生活還要去觸犯法律,這樣的藝人封殺對社會是好事,這樣也能遏制娛樂圈那些無作為的藝人一些警告。


坤天空


既然是劣跡藝人,就應該徹底封殺!免得他們宣傳些負面的思想或藝術危害社會!……



阿萍873


應該將劣跡藝人徹底封殺並勒令其終身不得踏入娛樂行業。

因為藝人屬於公眾人物形象,必須具有一定的藝術修為和道德素質。而劣跡藝人是指道德敗壞,存在人生汙點,從事過違法或不道德活動的一類藝人。

當前娛樂圈亂象叢生,偷稅漏稅、權錢交易、掠奪財富、移民海外、藏毒吸毒、虛假代言、三婚四婚⋯可謂道德淪喪。如此醜惡再縱容下去必然導致文藝圈乃整個社會價值觀淪喪,這一現狀要求必須從嚴從重打擊劣跡藝人!改革就從這裡著手逐步擴展走向文明,還全社會公平公正黨和政府滿意、人民滿意!


用戶悠然見南山


應該,別讓這些垃圾汙染壞整個娛樂圈



有事您說話87115272


應該封殺 一個沒有正能量 沒有愛國心的人只為錢什麼都乾的人怎麼配演正能量的作品……自己都不幹人事還演好人!簡直就是個笑話……說服誰啊!在演戲觀眾看到他她們就想起他她們乾的壞事對孩子大人怎麼說啊!說我們國家娛樂圈找不到合適的人了嗎!沒法說。所以就別讓他她們出來現眼了。


龐龐30


周立波打殘老丈人,勞改釋放,曾經在婚姻存在期跟其他婦女非法同居……這種劣跡斑斑的藝人,必須徹底永久封殺,別再侮辱法制與國人道德底線!











看客憤起論公道


應該!很應該!有人會說,這要看劣跡藝人的“劣跡”是屬於哪一種,不應該把所有的劣跡藝人都封殺,但我並不這麼認為,理由如下:

①為青少年樹立不正確的價值觀

現在娛樂行業的追星一族中,青少年是主力軍。如果說劣跡藝人還能繼續在娛樂行業工作,對青少年價值觀的樹立是極為不好的。特別是吸毒藝人,他們吸毒的行為不僅損害了他們自身,更是對不起我國那些奉獻自己生命的緝毒警察。吸毒不是一件小事情,認了個錯過了幾年又來演藝圈賺錢?演藝圈的錢就那麼好賺麼。一個對自己言行都不能負責的人,戒毒了以後再來享受演藝圈帶來的種種好處,會不會讓青少年心裡覺得吸毒就是一件小事呢?如果大家抱著我嘗試一下吸毒,反正人生還有再來一次的機會這樣的想法怎麼辦呢?畢竟有樣學樣的青少年真的很多啊。雖然不能絕對的說,但是對於青少年的價值觀還是存在負面影響的。徹底封殺涉毒藝人,其一對娛樂圈的其他藝人負責,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其二也是在警示追隨偶像的群眾,有些錯是底線,是絕對不能犯的,不要抱有僥倖的心理。

②會讓人覺得這種行為是個小事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藝人享受著人們的目光,能賺到大量的金錢。對這些藝人來說就必須讓自己的一言一行受到法律的規範。2018年最火熱的娛樂事件之一是“范冰冰偷稅漏稅事件”,然而最終的處理結果是補交稅款交罰款便可。這樣指不定就會讓其他藝人甚至普通大眾認為偷稅漏稅是一件小事情,只要後期補足了錢款,照樣能在娛樂行業風生水起!不把偷稅漏稅這一違法行為認真當一回事。

所以我始終認為,為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該將劣跡藝人徹底封殺並勒令其終身不得踏入娛樂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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