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過“令狐沖”的李亞鵬,如今欠下4000萬鉅債

演過“令狐沖”的李亞鵬,如今欠下4000萬鉅債

現在許多影視明星喜歡轉行做商人,但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不好。

10月30日,一向低調、專注於慈善事業,並扮演過“令狐沖”這一角色的李亞鵬,卻因“欠債四千萬”登上了微博熱搜榜。

做演員成功,做慈善也成功,但房地產商人李亞鵬,為何被指“欠下四千萬”?

禍起麗江房產項目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發現,在“被執行人信息查詢”顯示欄處的李亞鵬,身份證號碼中的出生年份為“1971年”,這與演員李亞鵬公開的出生年份吻合,立案時間是2018年4月9日,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演過“令狐沖”的李亞鵬,如今欠下4000萬鉅債

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記者搜索到兩份相關案件終審判決書,是關於李亞鵬與其兄李亞煒均持股的麗江雪山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山投資)與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友聯)產生的合同糾紛,分別在2017年和2018年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李亞鵬確為雪山投資的投資人。

在一審判決中,泰和友聯要求李亞鵬、李亞煒、中書公司連帶向泰和友聯支付欠款4000萬元和利息、保全險保費、公告費、訴訟費等費用。2017年1月,李亞鵬對該案的管轄異議提起上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其上訴請求。

到了2018年3月份,李亞鵬、李亞煒就合同糾紛一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法院維持原判,判決日期為2018年3月23日。

據新京報報道,李亞鵬經紀人於10月30日下午回應稱,這是一個商業合同糾紛案件,目前該案件在北京高院的申訴司法程序中,“失信人”一說子虛烏有,不屬實。

李亞鵬捲入該起糾紛,究竟為何?

法律文書顯示,2012年1月9日,雪山投資(甲方)與泰和友聯(乙方)簽訂《項目合作框架協議》。協議約定:雙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項目,乙方出資6000萬元對甲方公司進行注資,並相應獲得甲方公司10%的股份。

隨後,泰和友聯於2012年分3次向雪山投資共轉賬6000萬元。

2015年4月17日,李亞鵬、李亞煒、中書公司向泰和友聯出具承諾函,雪山投資原股東承諾,於2015年7月支付4000萬元的到期債權,如有困難可陸續支付但要在當年12月25日前付清,李亞鵬及中書公司提供股權擔保。

泰和友聯方面訴稱,李亞鵬等向乙方(泰和友聯)承諾,若項目發生虧損,實際虧損全部由雪山投資原股東獨立承擔,若開發週期超過3年,3年開發週期屆滿,由乙方先行收回約定的固定權益收益4000萬元。

後來,由於項目進展並不順利,約定期限滿了之後,泰和友聯在到期後多次催款,但李亞鵬等一直未給付。於是,泰和友聯就將李亞鵬等告上法庭,要求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等。

項目已被陽光100接手

雪山投資所開發項目位於麗江束河古鎮,距離麗江古城頗近。後來,易小迪旗下的港股上市房企陽光100中國(02608,HK)介入並控股雪山投資。

2011年,李亞鵬旗下的中書控股以600元/平方米的價格,在束河古鎮的東邊拿下了408畝的地塊,正式進軍地產業。按其開始的規劃,這個藝術小鎮由一個個兩層高的小院落組成,以文化藝術為主題,既有藝術家工作室和商業街,也有客棧、公寓和別墅。

但隨著束河古鎮客棧數量的飽和,以及五星級酒店的暴增,外來遊客的住宿需求已經被充分滿足,依賴“外地人”的束河房地產市場一路下滑。

2013年雪山小鎮項目啟動時,對外的官方報價是公寓1.6萬元/平方米、別墅則超2萬元/平方米。

2015年6月,陽光100正式宣佈接手雪山小鎮。陽光100在公告中稱,收購李亞鵬及中書控股持有的雪山藝術小鎮51%的股權,收購代價為1.938億元,雪山藝術小鎮自此也正式更名為“陽光100雪山藝術小鎮”。

對於接手的目的,陽光100在公告中是這樣說的:

“收購麗江項目符合公司以街區綜合體產品為主打產品發展方向的戰略轉型和部署,對本集團進一步提升商業項目比重和整體未來業務發展發揮積極作用,同時股權收購亦可實現各方在房地產業務領域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戰略目標。”

項目三年半回款1.67億元

陽光100的確具有豐富的商業街區開發經驗。在過去幾年中,街區綜合體成為陽光100的轉型方向和重要利潤來源。

據報道,收購雪山投資後,易小迪將項目酒店式公寓變成客棧,將藝術酒店、藝術家工作室變成開放式街區業態,客棧和住宅的比例大幅降低,商業物業成為主力。同時,他們將整棟院落的圍牆打開,產權分割成29~35平方米的商鋪,大幅降低了總價,散賣價格最低僅80萬元左右。

從陽光100歷年的年報中,可以看到項目銷售的進展:

2015年,雪山小鎮項目合約銷售面積為3481平方米,平均單價為19535元/平方米,銷售金額為6800萬元;

2016年,雪山小鎮項目售出868平方米,單價為18433元/平方米,銷售金額為1600萬元;

2017年,項目銷售面積猛增至6999平方米,銷售金額為8100萬元,但銷售單價下滑至11573元/平方米;

到了2018年,項目的平均單價已經下滑至9479元/平方米,2018年上半年,麗江項目合約銷售面積為211平方米,銷售金額僅200萬元。

可以看出,從2015年項目開始進入陽光100中國的財務報表起,三年半的時間,雪山小鎮總計回款已經達1.67億元。但從訴訟內容來看,李亞鵬等稱“項目並未盈利”,也就是說這1.67億元並未覆蓋項目開發的成本。

淡出演藝圈後,李亞鵬除了從事慈善事業,進軍房地產外,還持有多家公司的股份。

演過“令狐沖”的李亞鵬,如今欠下4000萬鉅債

天眼查數據顯示,李亞鵬共與6家公司有股權關聯:其中,李亞鵬在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擔任董事長,出資金額為7279.35萬元,持股比例為27.84%。

記者 |賈麗娟 杜蔚編輯 |王嘉琦 張海妮 李淨翰

|每日經濟新聞nbdnews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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