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慶學博士經典問答集錦之合夥制篇丨如何正確分配股權?

曾慶學博士經典問答集錦之合夥制篇丨如何正確分配股權?

PPS平臺合夥制管理諮詢事業部

前言

公司創始人兼一起創合夥人學院首席導師曾慶學博士前日在頭條新開通了一個賬號,收到了一些朋友的問答邀請,話題有關於新時代創新創業方面的,有關於傳統企業轉型升級領域的,還有企業經營管理方向的等,總共38個問題,曾博士均抽空給予了較為完整詳細的圖文並茂式的解答,受到網友們一致的高度認可與好評。

為惠及更多朋友能從曾博士的回答中得到一絲啟發或思路,小編特將曾博士近日的經典回答分門別類做了整理,現逐步分享給大家~

曾慶學博士經典問答集錦之合夥制篇丨如何正確分配股權?

問:老闆想分股權,員工不想出錢,怎麼辦?

曾慶學答:這個問題要分為幾種情況討論:

1、如果是公司經營好、並且未來有廣闊前景和空間、投資回報率高、大家都看好的情況下,老闆希望通過分股權一起創共創共享,老闆分股權,如果員工不想出錢(一般員工不想出錢不會是沒有錢的問題,確實是好的機會借錢都可以借到的),原因只有一個,老闆對股權的定價不合理,導致員工投資後的投資回報低於自己的預期。

2、如果是公司經營不好,未來前景和空間有限,大家都不看好的情況下,老闆希望分股權可能就是想自己變現、轉移責任和風險。這種情況下,員工是當然不願意出錢的。

3、如果是公司目前經營不好,但是未來前景和空間非常大,且大家都看好的情況下,老闆希望分股權跟大家一起共創共享共擔(注意比第一種情況多了一個共擔),希望員工跟公司一起度過難關,比如華為就多次在困難時通過內部虛擬股權讓員工投資。

這種情況下,員工不想出錢,那麼很有可能情況除了老闆股權定價不合理的原因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公司的股權結構設計也不合理,導致大家對公司的股權不認可。這種情況下老闆/創始人應該更好地塑造未來價值,同時重新調整企業的股權結構,有必要情況下對股權進行重構,包括對不良資產進行剝離等。讓公司股權結構和價格更加合理。

4、老闆給員工股權一定要區分是股權激勵,還是股權合夥。前者是經理制(人)模式,後者合夥制(人)模式。前者是對員工做到業績後的一種獎勵(胡蘿蔔加大棒),後者是直接跟員工一起合夥共同做大事業,共享事業成就。

一般經理制的公司會存在老闆,但合夥制(管理意義上的合夥,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合夥)的公司不會存在老闆,只會存在老大。公司小的時候,一般建議採用股權合夥的模式,公司發展大了,可以採用股權激勵的模式。

5、老闆給員工股權同時還要界定股權的類型,

比如實股、虛股、期股和限制股等,每種股權發揮的價值和作用都會不一樣。股權結構設計與激勵,推薦使用定戰略、定貢獻、定結構、定性質、定規則與籤協議的5定1籤模型,真正建立有效的股權價值體系。

曾慶學博士經典問答集錦之合夥制篇丨如何正確分配股權?

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曾慶學博士經典問答集錦之合夥制篇丨如何正確分配股權?

問:公司有三個聯合創始人,股權5:3:2合理嗎?

曾慶學答:股權不存在絕對的合理和不合理,只存在合適和不合適。在創業案例中,有剛開始完全不重視股權不懂股權,稀裡糊塗隨便定一個股權比例甚至完全均分把創業搞成功的,也有剛開始特別重視股權請頂級股權專家設計最後把創業搞失敗的,這兩種案例都不少。

因此,股權合不合理不在於別人評價,而在於創業團隊自己感覺,自己團隊感覺合理就是合理,不合理也是合理(只要大家都認了就是合理),自己團隊感覺不合理就是不合理,再合理也是不合理。

最關鍵是剛開始定股權時最好能夠有一份詳盡的合夥創業協議書,把股權等相關事項和規則定下來,然後遵守契約精神、多一點就多一點、少一點就少一點,認認真真的創業,不要動不動就拿股權說事,否則再好的股權設計,都會搞得團隊氛圍不好。

不要被市面上鼓吹的真功夫、雷士照明、汽車網、俏江蘭等案例所迷惑和嚇到,很多案例都只是表象不是真相。一個創業者通過股權(資本)來控制企業,本來就是企業也是團隊的悲哀,

一個真正有領導力的創業者即使股權再小也不會剝奪你的控制權,一個沒有領導力的創業者即使股權再多也沒有什麼卵用,因為你得不到人才,企業不可能做大做強。一個創業者真正有領導力有價值,即使被趕出公司比如喬布斯,也會被公司再請回來的。

曾慶學博士經典問答集錦之合夥制篇丨如何正確分配股權?

當然,不是股權設計不重要,股權作為企業的生命線非常重要。一般創業項目的股權結構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創始人作為定戰略樹信心造團隊融資金的關鍵核心人物,一般佔50~60%股權比較合適。

2、2-3位聯合創始人(人數不要多)一般總共佔20-30%的股權,包括首席技術官CTO、首席運營官COO等。

3、一定要留10-20%的股權池,剛開始一定不要把股權分完了,注意股權池非常重要。股權池的價值:獎勵創始合夥人;引進優秀合夥人飛才;小額眾籌融資,可以讓公司小步快跑;引進戰略伙伴和顧問等。

4、要有靠譜的合夥創業協議書,必要時要有一致行動條款,它比公司章程重要一百倍。

曾慶學博士經典問答集錦之合夥制篇丨如何正確分配股權?

問:假如我有資源和團隊,想找個不參與經營管理的投資,應該怎麼分配?

曾慶學答:當然是可以的,這是關於創業股權結構設計的問題,我給你幾條原則供參考:

1、創業者(必須是全職全身心全力以赴獨當一面)投小錢佔大股,投資人(不參與經營管理)投大錢佔小股。

2、創業者持有的是限制性股權(先給,達不到條件收回,跟股權期權不一樣,股權期權是達到條件再給),限制性股權一般規定四年期限分階段成熟。可以按照每滿一年成熟25%,也可以每兩年成熟50%,也可以按照四年分別成熟10%、20%、30%和40%來約定。投資人獲得的是成熟優先股。

3、創業者與投資人獲得的股權是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性(性質/類別不一樣)。創業初期/天使階段根據實際階段可以估值500萬到1000萬,投資人投資100萬可以釋放10-20%股權。

4、創業者一定要簽定一份

靠譜的合夥創業協議書,這比章程都重要。創始團隊一般創始人CEO佔50-60%股權,1-3個聯合創始人佔20-30%股權(要拉開差距),留10-20%股權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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