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总支第一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8年12月4日,中共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总支第一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学习会议,学习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区委组织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相关文件。支部党员为此展开了集中讨论。院纪检组长严茂春同志指出:前几日,支部委员进行了换届选举,此次选举我支部新增加了一名纪检委员,主要负责党支部党员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等。此项举措是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根据我院党建工作建设需要所设立的岗位,为推动我支部工作创新试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最后,严茂春同志还就该条例的重要内容解析为支部党员讲了一次专题党课。支部党员同志表示对该条例有了更深的了解,且会按照要求提升自身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参与到支部建设当中,不断提升支部工作质量。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鄢凯同志作为普通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并强调:一是《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党建立健全法规的重要举措,是里程碑式的文件,支部党员一定要学懂弄通。二是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我们严格规范的开展支部活动提供了准则。三是大家要严格抓好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条例执行,特别是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一定要严格开展,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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