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

去年,和初中同學從華科打球回家的路上,他看著我拿脈動的手,說“XX,你的手怎麼像女孩子的啊。”他手掌厚實手指又粗又短,練詠春,拳骨都打平了,結著厚厚的繭。反觀我的,與他相比的確漂亮地不像話了。那時我還沒分手,右手中指還帶著那枚戒指,我呆呆地看著自己的手,想到信誓旦旦地答應她以後再也不用這雙手打架、不去牽別的女孩子的手,只為她一個人寫詩……暖意湧上鼻腔。我大概紅了臉,“我還答應她以後不打架了。”他中二到了骨子裡,當街停了下來,很認真地(甚至有些像模仿誰一般)說,“你這是寫詩的手,戰鬥的任務就交給我吧!”我哈哈地笑了,“你有毒吧!”分手後我也沒有打過一次架,沒有牽別人的手,倒是寫了許多詩,都不是寫她,又都像在寫她。吃泡麵,暖光燈把拿筷子的手映在米黃色桌子上,除了少了枚戒指,這手好像和一年前一點變化都沒有。我看著手的影子,出神:一雙手生得好不好看,不由我決定,能不能再戴上那枚戒指,甚至於如今用這雙手寫詩、畫畫還是彈琴,也不由我決定——這雙手是一隻籠中鳥,每次它唱歌,跳起美麗的舞,帶給觀眾們驚豔時都在提醒我——你不是鳥的主人,只是一個提籠子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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