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意义

根据作为与不作为方式对法益侵犯的原理,刑法以处罚作为为原则,以处罚不作为为例外,故作为更值得刑罚处罚。

刑法|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意义

一、作为与不作为的审查重点与判断顺序不同

  1. 在不作为中,审查的重点是行为人是否处于保证人地位;在作为犯中,审查的重点是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2. 在不作为中,结果发生后,一般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作为义务,再判断其是否具有作为的可能性;在作为犯中,结果发生后,一般要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分则所描述的行为,再判断结果能否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

二、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不是绝对的,可能存在作为与不作为竞合或者结合的情形

  1. 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即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角度解释其成立该罪,一般以作为认定即可。例:甲驾驶机动车经过十字路口,前方红灯,甲驾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从作为与不作为的角度解释其构成犯罪: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属于作为方式;应当停车而不停导致交通事故,属于不作为的方式。对此以作为方式认定即可。


  2. 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客观行为同时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内容。例甲采取暴力、胁迫方法拒不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抗税罪)。其采取暴力、胁迫方法属于作为的内容,不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属于不作为的内容,只有二者结合在一起,才可能成立抗税罪。

小编今天就写到这里了,大家的阅读是写下去的动力。fightting!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