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微商!国家正式出手!元旦开始实施!

相信大家的微信里都会有那么一两个做微商和代购的朋友。打开朋友圈就像打开了某宝,时不时还来点“毒鸡汤”。不过,这样的现象即将有所改观。最近,国家正式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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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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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视频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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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担心,那从1月1日开始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

案是: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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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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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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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

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 必须依法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

但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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