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秋、國慶將至臨汾市紀委監委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原標題:臨汾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

2018年中秋、國慶將至,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加大紀律宣傳,做好預防提醒,強化警示作用,持之以恆糾正“四風”。日前,臨汾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別是:

1.臨汾市侯馬市司法局副科級幹部劉志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王桂寧違規繞道旅遊問題。2016年2月,二人借前往江蘇南通外調工作之機,擅自改變公務行程,繞道河南登封旅遊。事後王桂寧以虛增出差人數方式將旅遊支出1200元入賬報銷。2018年6月,二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

2.永和縣城市居民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賀調梅違規發放下鄉補助問題。2016年4月、6月,該單位以配合職能部門開展低保人員入戶調查、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等名義,違規為16人發放下鄉補助7840元。2018年6月,賀調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

3.安澤縣蘭村林場原黨支部書記、縣國有林場副場長任建崗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至2016年期間,蘭村林場以虛開公車維修費發票方式套取工作經費5600元,用於非公務接待費用支出。任建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任建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4.臨汾市霍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總經濟師戴宏偉在單位辦公用房整改工作中不作為問題。2018年4月,該局召開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整改專題會議,確定由戴宏偉具體負責整改工作,但直至5月中旬戴宏偉仍未落實會議決定。2018年7月,戴宏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沒有休止符,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與不收手、不收斂,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三類突出問題並列,作為重點查處內容,並明確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處分條款,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踐行“兩個維護”,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始終抓緊抓實作風建設,結合修訂後《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不斷增強糾正“四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全市廣大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從上述典型問題中汲取深刻教訓,學透《條例》、敬畏紀律、規範行為、嚴守規定,真正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成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執行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精心組織,常態監督,持續傳導壓力,快查嚴處頂風違紀行為,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2018中秋、國慶將至臨汾市紀委監委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