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郫都區土地徵用多起“拆房留地”,被指 政府“耍陰謀”拆遷

中國商報/中國商網四川報道(記者 徐民)近日,記者接到反映,四川成都郫都區人民政府土地儲備中心(下稱土地儲備中心)在拆遷安置過程中,在未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有人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的情況下與多個承租人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並實施房屋拆除,出現了“拆房不拆地”現象,隨後,該區政府又發出撤銷徵地公告,土儲中心稱,房屋雖然拆遷了,但土地沒有徵收,政府並沒有違法,此舉導致多個土地持有人敗訴。

該土地在2014年實施拆遷以來至今荒蕪達四年之久,該地塊目前垃圾成山。


四川郫都區土地徵用多起“拆房留地”,被指 政府“耍陰謀”拆遷


圖為李俊蓉向記者展示她手裡的材料。

法院判決:多個被拆遷人敗訴

12月3日,成都環城潔具有限公司(下稱環城潔具公司)李俊蓉到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法院領取法院判決:因李俊蓉未向法院提交證據其擁有被拆遷土地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的所有權,因此其主張成都市郫都區土儲中心基於地上建築物及附屬物對案外人付遠東進行了補償,而未對環城潔具公司進行補償,侵犯了原告對地上建(構)築物所有權,應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李俊蓉的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李俊蓉不解的是,郫都區土儲中心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將地上的房屋拆除,而且在法庭上出示了補償依據,現在,法院卻以自己未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其擁有地上建(構)築物為由判決自己敗訴。

“房子被拆了,法院要我找出房子證明是自己的,這實在太荒唐了”李俊蓉情緒激動地拿起電話向另一個與自己同樣遭遇的當事人訴苦。

據中國商報記者瞭解,與李俊蓉遭遇相同的羅玉文2003年7月4日取得位於郫都區犀浦鎮兩河村四社共6867.01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2004年2月20日,羅玉文取得位於犀浦鎮兩河村四社1149.32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權。

2006年1月20日,羅玉文與成都利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限為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0日,郫都區作出郫府函【2014】386號《關於同意收回成都利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宗地相關事宜的批覆》,2014年12月31日,郫都區土儲中心與利民公司簽訂了《收回國有土地上建(構)築物補償協議書》,主要內容是:郫都區土儲中心收回利民公司租賃宗地建(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土地使用證號為郫國用2003字第0457號,證載面積6867.01平方米,利民公司獲得補償款495.65萬元。

羅明文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郫都區政府作出的368號批覆,而法院認為:368號文批覆的內容均指向利民公司財產補償事宜,不涉及羅玉文的財產徵收,368號批覆亦未作出對羅玉文取得的土地和房屋等財產予以徵收的依據,對羅玉文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具有可訴性。

“未經租賃人同意就將房屋拆除,土地的使用價值已經消失,這是典型的‘放牛娃把牛賣了’,法院居然認為對權利義務不產生實質性影響”,羅玉文公司一員工對記者如是說。

在中國商報記者暗訪中,郫都區國土局一工作人員對李俊蓉等人的情況非常同情,這位工作人員表示,該地拆遷諸如此類現象還涉及多處,這位工作人員如是說。

緣起土儲中心拆遷

據中國商報記者瞭解,環城潔具公司1998年11月3日合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地塊坐落於犀浦鎮萬福村,主要從事經營和生產潔具。2012年11月1日,李俊蓉與付遠東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付遠東在原有建築的基礎上又加蓋了房屋。

2014年5月7日,郫縣政府作出《犀浦鎮萬福村五六社片區、輕工城片區、兩河片區、龍吟村六、七社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公告》。6月6日,土地中心作出《郫縣土地儲備中心關於犀浦鎮輕工城片區國有土地實施整體徵收的函》,開始進行徵收宣傳,李俊蓉並沒有得到具體的拆遷安置和補償方案,也沒有收到職能部門的書面文件。

2015年10月,當李俊蓉再次向付遠東要求催繳土地租金時,付遠東告知房屋已經被政府拆除,李俊蓉到土地現場才發現原有的建築物已經被夷為平地。付遠東出具了《關於犀浦鎮輕工城片區國有土地實施整體徵收函》和郫縣土地儲備中心與付遠東6月18日簽訂的《收回國有土地建(構)築物補償協議書》。

“這實在是不可思議,我當時大哭了一場,好好的房子就被拆了,我找到各級政府,他們都要求我通過起訴方式解決。”李俊蓉如是說。

2016年9月26日,環城潔具公司訴郫縣人民政府行政行為錯誤一案由成都市中院作出判決,經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0月20日,郫縣人民政府作出郫府發【2014】19號《郫縣人民政府關於撤銷犀浦鎮萬福村五、六社片區、輕工業城片區、兩河片區、龍吟村六、七社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的決定》,公告內容為:因規劃調整,決定撤銷犀浦鎮萬福村五六社片區、輕工城片區、兩河片區、龍吟村六、七社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公告。

法院認為,環城潔具公司對涉案土地享有土地使用權,其原因是郫縣政府雖然於2014年5月7日作出了徵收決定公告但於同年10月20日撤銷了該公告,因此駁回了環城潔具公司的訴訟請求。

對此,郫縣土地儲備中心負責該片區的工作人員何平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表示,環城潔具公司和西南建材城同屬一塊土地,而且是一起被拆除的,但目前還沒有徵用環城潔具公司的土地。原因是由於規劃變了,政府又收回了徵收決定。

中國商報記者在多起訴訟中發現,各級法院的判決上均出現了2014年10月20日撤銷徵地拆遷公告的內容,當事人均認為,土儲中心的這種作法是一場拆遷陰謀。

律師說法:撤銷徵地公告是訴訟策略

據記者瞭解,與李俊蓉和羅玉文同種情況的還有多處,政府均以撤銷徵地公告,土地持有人繼續合法擁有土地為由對抗,最終導致當事人多起敗訴。

針對當事人提出的質疑,郫縣政府的撤銷徵收決定是否真實?撤銷公告頒佈後是否停止了拆遷工作?

據記者瞭解,同屬一塊土地的西南建材城出示的《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協議書》上載明,郫縣土地儲備中心和成都西南建材商貿有限公司2015年12月8日簽訂了補償協議。根據這份協議的內容顯示,2015年,郫縣土地儲備中心和成都西南建材商貿有限公司委託了評估公司對土地進行評估。事實證明,2014年10月20日,郫縣政府“撤銷土地徵用公告”後並沒有停止土地徵用工作,李俊蓉認為,政府知道自己拆遷錯誤後,怕承擔法律責任,如法炮製了一份用來欺騙法院的假文件。

而羅玉文的遭遇完全一樣,雖然政府下發了撤銷徵地公告,但土儲中心與承租人簽訂的拆遷協議卻在撤銷徵地公告之後。

為此,中國商報記者於2016年11月份、2017年2月先後三次到該拆遷片區進行實地瞭解情況,所有未拆遷企業紛紛表示,郫縣土地儲備中心一直在與企業進行談判徵用拆遷安置事宜,但都因為補償差距太大而沒有達成協議。

至今仍在繼續正常生產的電動工具廠一工人表示,政府為了拆遷動用了各種手段,“為了以防萬一,我們廠裡監控24小時密切關注,廠裡隨時有人值班。”這位工人對記者如是說。

李俊蓉告訴中國商報記者,法院判決認定土地依然是環城潔具公司的,公司至今仍然有使用土地的權利,但該土地的建築物卻“依法”被拆除了,“我的房子被拆除後,土地的使用價值怎麼來體現呢?按照這個推理,是不是拆遷安置時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土地所有權可以分開安置?

一位從事多年訴訟工作的律師認為,政府此舉是為了達到先拆遷的目的,為了對抗訴訟風險故而發出撤銷徵地公告,這是典型地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而事先設的局,這是典型的鑽法律空子。他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政府的做法不符合情理,且侵犯了老百姓的利益,不值得提倡。

現狀:被拆遷地廠房變垃圾場

中國商報記者發現,該拆遷片區四面圍牆,記者從電動工具廠區側面方可進入拆遷片區。

記者到現場發現,緊鄰電動工具廠側面的該片空地雜草叢生,而不遠處便是堆積如山的垃圾,據估計,堆積成山的垃圾至少有三米以上的高度。

一位不願具名的當地村民告訴記者,這些垃圾都是周邊搞建設的建築單位傾倒的,“這裡作為垃圾場,傾倒每車垃圾都要收取很高的費用,這些錢不曉得是誰收取了的,而且作為垃圾場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批准才能許可”。

中國商報記者在現場採訪瞭解到,該拆遷地塊周邊一側是正在生產經營的電動工具廠,一側是成都到郫縣的交通要道,另一側是已經建成的商業地產。

“這裡作為垃圾場是不合適的,但傾倒數萬方垃圾當地政府應當知情,或者某些人為了私利收取了好處費,如果不知情就是政府不作為。”一位知情人如是說。

據這位知情人士介紹,這些已經拆遷並未使用的土地在徵用結束後將按照程序被拍賣,而拍賣後,政府必須將垃圾清運,這筆費用是非常大的,至少上千萬元,這必然造成政府資金的浪費。

李俊蓉表示,土儲中心把房子拆了造成土地閒置達四年之久,這造成了企業的大量損失,同時也造成經營損失,這也造成了社會財富的大量流失。

根據我國土地徵用及拆遷安置相關法律規定,工業企業用地拆遷是否可以實行地上建(構)築物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剝離拆遷安置?此事該如何處理?本報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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