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通報6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 黎川縣洵口衛生院院長被免職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孫娟報道:“省新華髮行集團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違規發放福利,該公司經理艾曉明被免職;資溪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違反規定購買土特產,該中心主任吳春忠被處分……”6月19日,江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佈消息,近日,撫州市紀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這6起典型問題是:

2013年,該公司以發放節假日加班費、發放購物卡等形式違規發放幹職工福241084.47元。

經崇仁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該公司經理艾曉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省新華髮行集團有限公司研究決定,免去艾曉明崇仁分公司經理職務。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資溪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違反公務消費管理規定,購買蜂蜜、茶葉、茶油等土特產共26563元。

經資溪縣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資溪縣中小企業局局長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任吳春忠行政警告處分。

廣昌縣委老幹部局局長萬賢良公車私用

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和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時左右,萬賢良駕駛單位公車送女兒至廣昌縣少年宮上培訓班。

經廣昌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萬賢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樂安縣疾控中心違規發放津補貼

2014年6月至12月,樂安縣疾控中心違規為本單位職工及部分鄉鎮衛生防疫人員發放津補貼共32990元。

經樂安縣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該中心主任樂銀輝行政警告處分。

金溪縣陸坊鄉林業工作站站長吳武龍等人違規接受宴請

2014年11月12日,吳武龍和林業工作站幹部全永華違規接受涉嫌無證砍伐的村民孫某某邀請,在高坊魚館吃中午飯。同時,吳武龍還邀請了在陸坊鄉毛家邊村現場調查的金溪縣森林公安局副教導員聶太華、治安科科長楊磊等人一起參與。

經金溪縣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聶太華、楊磊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吳武龍行政撤職處分;經金溪縣林業局研究決定,給予全永華行政記過處分。

黎川縣洵口衛生院違規公款吃喝

2015年5月12日中午,院長尹愛民組織該院全體職工公款聚餐。聚餐過程中,尹愛民與院職工李某、陸某等人發生肢體衝突。

經黎川縣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尹愛民記過處分;經黎川縣衛生局研究決定,免去其洵口衛生院院長職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