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初認識

關稅初認識


我國關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為法律依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徵收進口稅辦法》為基本法規。

一、徵稅對象

關稅是海關依法對進出境貨物、物品徵收的一種稅。所謂“境”是指關境,又稱“海關境域”“海關領域”,是國家《海關法》全面實施的領域。

關稅的徵稅對象是准許進出境的貨物和物品。

貨物是指貿易性商品;

物品指入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個人郵遞物品、各種運輸工具上的服務人員攜帶進口的自用物品、饋贈物品以及其他方式進境的個人物品。

二、納稅義務人

關稅初認識

三、進口關稅稅率

1.稅率設置

我國進口稅則設有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共五種稅率,對進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實行暫定稅率。

《進出口關稅條例》規定,適用最惠國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暫定稅率優先適用)。適用特惠稅率、協定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從低適用稅率。適用普通稅率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2.稅率種類與計徵辦法

(1)從價稅:是最常用的關稅計稅標準。

(2)從量稅:是以進口商品的數量、重量、體積、容量等計量單位為計稅依據。如原油、啤酒。

(3)複合稅:是對某種進口商品同時使用從價和從量計徵的一種計徵關稅的方法。如攝像機、數字照相機等。

(4)選擇稅:是對一種進口商品同時定有從價稅和從量稅兩種稅率,徵稅根據物價水平,選擇較高的一種適用。

(5)滑準稅:是一種關稅稅率隨進口商品價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設置計徵關稅的方法——實為從價稅。

特點:可保持滑準稅商品的國內市場價格的相對穩定,儘可能減少國際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

二、出口關稅稅率

一欄比例稅率(20%-40%)。

我國真正徵收出口關稅的商品只有100餘種,稅率比較低。

 三、特別關稅

1.包括報復性關稅、反傾銷稅與反補貼稅、保障性關稅。

2.徵收特別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徵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海關總署負責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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