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曾都區檢察院對一起街邊盜竊案提起公訴,被告人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經查,被告人魏某有盜竊前科,2016年9月,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出獄後,魏某夥同楊某、餘某“重操舊業”,在隨州市解放路段附近尋找扒竊目標,由楊某、餘某打掩護,魏某順利將被害人上衣口袋內的一部手機盜走。2018年3月,派出所民警在街邊巡邏時發現魏某形跡可疑,遂上前對其進行現場盤查,並帶至派出所進一步調查,魏某交代了犯罪事實,出獄一年後再度被抓。
曾都區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檢方提示:外出時,不把手機或錢包放在褲子後面的口袋或外套裡,以免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END
作者丨宋靜媛
崇法丨擔責丨創新丨清廉
閱讀更多 隨州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