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加享受税收优惠:综合税率2.08%以内

叠加享受税收优惠:综合税率2.08%以内

对于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实现企业节税,助力企业发展,缓解资金压力可谓是效果显著。但是对于符合多项优惠政策如何依法享受,成为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

企业要实现合法节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重中之重。今天我们就税优惠政策的常见问题,希望能为企业合法节税提供有益参考。

一、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税收优惠事项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

二、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叠加享受?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但是,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条件的企业,15%的低税率优惠和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优惠可以叠加享受,不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限制。

叠加享受税收优惠:综合税率2.08%以内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有执行期限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否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按照上述规定,近年推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文件,均属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核定征收的企业能否叠加享受税收优惠?

按照规定,采取应税所得率核定方式的小微企业,如果取得的免税收入而且可以单独核算,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得出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可以同时享受小微企业所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叠加享受税收优惠:综合税率2.08%以内

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不仅仅只有国家层面的,还有地方层面的。企业要想实现合法合理节税,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利用好各种政策,才能实现节税金额的最大化。

五、地方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现在我们知道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可以叠加享受,其实在享受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的同时还能够享受地方园区对于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详情186-5701=4025】。

企业应该多方面考虑,为自身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加速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加速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园区对于企业的优惠分为几部分:

  • 一是对于企业增值税,在交税的次月会有一定比例的返还,企业体量越大返税比例越多。
  • 二是对于企业所得税,在交税的次月会有一定比例的返还,企业体量越大返税比例越多。
  • 三是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保持在5.18%以内。

注: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与股东分红税,只有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六、外地企业如何享受园区税收优惠?

小王有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已经享受了国家对于的企业的优惠,但是小王觉得优惠力度还不够。这时小王了解到某些地方园区有着优惠力度非常大的税收政策,小王让他的爱人在园区注册了一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个人独资)。个人独资可以为小王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这时这部分的利润即享受了园区的优惠政策核定征收,把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股东分红税减低至2.08%以内!

如果你有节税方面的相关需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税率降至2.08%以内!),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关注杭记税优政策,我们不定时分享节税干货,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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