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號主席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6年4月28日的決定:免去王正偉(回族)的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巴特爾(蒙古族)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巴特爾簡歷
巴特爾,男,蒙古族,1955年2月生,遼寧康平人, 198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
現任十八屆中央委員。
1973—1978年 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旗烏蘭牧騎工作
1978—1980年 海拉爾蒙古族師範學校蒙文大專班學習
1980—1983年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黨校教師(其間:1982.02-1983.07在內蒙古黨校師資班學習)
1983—1984年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委員會書記
1984—1986年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
1986—1992年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書記(其間:1988.02—1988.07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89.11—1990.11在日本國海外技術者研修協會東京研修中心學習經濟管理;1991.04—1992.04掛職任北京市朝陽區區長助理)
1992—1994年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副書記(正廳級)
1994—1994年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
1994—1998年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市長
1998—1999年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
(1995—1998年 在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9—1999年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9—2001年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2001—2008年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2008—2009年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代主席
2009—2016年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黨組書記
(2006—2009年 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
2016--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
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
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王正偉簡歷
王正偉,男,回族,1957年6月生,寧夏同心人,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民族大學少數民族經濟研究所民族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1976-1978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同心縣王團鄉幹事
1978-1982年 寧夏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2-1983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同心縣委宣傳部秘書
1983-1986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秘書
1986-1989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
1989-1993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策研究室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1993-1997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間:1994.09-1995.01中央黨校進修部學習)
1997-1998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1998-1998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長
1998-2001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1-2003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銀川市委書記(2000-2003年中央民族大學少數民族經濟研究所民族經濟學專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3-2004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
2004-2007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區政府副主席
2007-2007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區政府副主席
2007-2008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區政府代主席
2008-2013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區政府主席
2013-2015年 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5-2016年 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6- 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六屆四中全會遞補為中央委員,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簡歷來源:國家民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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