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建廳:砂、石、商混價格上漲異常,工程造價必須調整!

12月18日,河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加強建築工程材料市場價格風險管控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今年以來,河南省砂、石、商品混凝土等建築材料價格上漲異常,個別材料出現了供應嚴重緊缺情況,為維護髮承包雙方合法權益,減少因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造價糾紛,從而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運行,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提出此意見。

河南省住建廳:砂、石、商混價格上漲異常,工程造價必須調整!

《意見》主要內容▼

1、發承包雙方合理分擔風險。 招標人應充分考慮材料市場價格上漲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產生的影響,在招標文件及合同中禁止採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投標人承擔超出自身能力以外的風險內容及其風險範圍或風險幅度。 投標人應有限度的承擔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在投標報價時應考慮價格風險因素並計算相應的風險費用,不得盲目降價,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保證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2、 合同中無約定,繼續履約對一方存在明顯困難時,雙方應合理分擔風險,協商調整工程造價,簽訂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9.8.2條規定,超過部分予以調整。

3、因工期延誤進行工程造價調整的,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9.8.3條規定執行。

附:文件原文


河南省住建廳:砂、石、商混價格上漲異常,工程造價必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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