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強耍橫、恐嚇滋擾 株洲縣一惡勢力團伙4人獲刑


逞強耍橫、恐嚇滋擾 株洲縣一惡勢力團伙4人獲刑


庭審現場

株洲新聞網12月20日訊(通訊員 謝燕 記者 陽亞琳)12月20日,株洲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易某、廖某、侯某、李某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暨附帶民事訴訟一案。法院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4人七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2月8日晚8時許,廖某和顏某因口角發生糾紛打架。事後,廖某電話聯繫侯某,要其糾集人來幫他打復架。侯某於是糾集了易某,易某糾集了李某一同前往淦田鎮。

中途,廖某說事已處理妥善,不需要再來打架,並讓侯某來淦田鎮兄弟農莊唱歌。在前往淦田兄弟農莊途中,易某與李某戴黑色口罩進入淦田沙場辦公室。易某手持彈簧跳刀無故威脅、恐嚇沙場辦公人員周某甲、王某,並揚言坐牢回來沒飯吃、沒錢用,要求沙場的股份要來一成。隨後,易某二人被侯某叫離沙場,一起前往淦田鎮兄弟農莊唱歌。

在包廂內,易某因喝酒過多,無故扇了一同在包廂內唱歌的周某乙、周某丙兩人各一耳光。隨後,易某又煽動廖某、侯某、李某等人一起前往顏某家打復架,稱要為廖某找回面子。

抵達顏某家後,廖某按易某交代的方式摟著顏某走出家門,易某上前控制住顏某一邊胳膊,並手持彈簧跳刀頂著顏某右側屁股,李某上前朝顏某的額頭打了兩拳。顏某反抗與易某糾打在一起,易某手持跳刀朝顏某一頓亂捅亂劃,將顏某捅成重傷二級。

此外,被害人郭某懷疑被告人李某與其女朋友有染,多次找李某要說法,李某未理。去年9月3日上午,郭某去李某家敲門未開後,郭某離開至樓下時,李某手持砍刀追出朝郭某左手臂砍了一刀,致使郭某左手臂骨折。

易某、廖某、侯某、李某為逞強耍橫,形成了一股惡勢力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以威脅、恐嚇、滋擾等手段,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惡勢力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根據四名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及犯罪情節、犯罪後果、認罪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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