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印發《電線電纜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電線電纜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張文禮

质检总局印发《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张文礼

本報訊 (記者張文禮)4月24日,質檢總局印發《電線電纜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全國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關認證機構落實此前《質檢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電線電纜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對轄區內的所有生產許可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企業進行地毯式全覆蓋檢查。

《方案》要求,要實地檢查獲證必備條件。根據《電線電纜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線電纜產品》,主要檢查企業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是否滿足獲證產品生產、檢驗能力等5個方面的必備條件並做好相應的記錄;複核企業獲證情況。對生產許可證發證情況,強制性產品認證發證情況,強制性產品認證證後監管工作,同時具有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生產企業,分別按照相關要求做好複核、檢查、後續監管等各項工作。

《方案》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檢查轄區內所有電線電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對所有電線電纜生產企業2015年以來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全面檢查,既包括獲證企業和產品,也包括不在發證範圍內的企業和產品。重點檢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原料進廠和產品出廠檢驗情況、企業委託加工情況、企業執行的產品標準情況、產品質量追溯情況6個方面。

《方案》要求全面開展企業庫存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各省級質監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生產企業的庫存產品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對未抽到樣品的生產企業要做好詳細記錄,嚴格跟蹤,並開展後續監督檢查。此次專項監督抽查工作的總要求是“企業全覆蓋、品種抽重點、項目查安全”。要按照抽查對象、抽查品種、抽查項目、樣品留存、不合格產品後處理、省抽與國抽的銜接等相關要求,做好具體的監督抽查工作。

《方案》要求嚴厲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生產假冒偽劣電線電纜違法行為。對企業主體資格核查、生產經營情況檢查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生產企業質量違法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重點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和無強制性產品認證出廠銷售、以次充好、不符合標準、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假冒偽造認證標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涉及其他部門的,要及時進行通報;認真辦理群眾舉報。對群眾舉報的線索,要及時認真處理,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職能嚴厲查處,做到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迴音。對不屬於職責範圍的線索,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對過去2年內有過群眾舉報和違法記錄的生產企業,要加大檢查頻次。此外,《方案》要求,要集中整治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據《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從嚴從快進行整治。對獲證企業違法行為符合吊銷、撤銷、註銷生產許可證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法定情形的,依法從嚴處理;對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改正,到期複查仍不合格的,吊銷生產許可證、撤銷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並對不合格產品依法妥善處置。對出現多次不合格情況的,要依法列入“黑名單”;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存在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的,要形成專題報告報當地政府,並作為日常監管重點對象落實整改;對發現的有質量安全隱患和假冒偽劣產品,並已經流出廠外、進入流通和工程領域的,要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和質檢總局報告。對於已售往異地的產品,要及時向產品流入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通報。對已大面積流向外省的要向質檢總局報告,質檢總局向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通報情況。

《方案》最後要求,各省(區、市)質監部門、有關認證機構要充分認識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追究、強化信息報告,精心組織,迅速行動,壓實責任,紮實落實好各項工作。各省(區、市)質監部門要在今年7月14日前,向質檢總局書面報告本地區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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