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爷吐槽同胞亮了:美国人真是「蠢到呆萌」

同是用英语写作的两个国家,英国文坛总给人一种“高岭之花”的骄矜,而美国作家们则是一派“混不吝”的生猛。

在他们之中,有一个两边不靠的独行侠客,但偏偏又是能把“英式幽默”与“美式调侃”两项内功都玩得炉火纯青,他就是比尔·布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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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布莱森,其人,奇人也

在整个西方世界都热血翻滚的70年代,土生土长的美国小青年布莱森,带着典型的美国式生猛闯荡英国。

年轻气盛的他给《泰晤士报》执行编辑写信,毛遂自荐说自己是他手下唯一可以准确拼出“辛辛那提”这个词的人,从此也开始了他用文字征服英国人的侠客之路。

他以旅游文学和文化观察见长,幽默犀利的语言、意想不到的脑洞、一针见血的吐槽,他不出手便罢,一出手就能招招打中英国人傲娇的灵魂。

他的作品被评为“最能代表英国的书”

还入选了《卫报》“生命中不可或缺的100本书”书单,赫然与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狄更斯、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群星闪耀的文学大师比肩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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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居英国的二十年里,布莱森娶妻养子、风生水起。

他曾调侃:

人生有三件事是做不成的。一是打官司赢了电信公司,二是餐馆服务生还没打算看见你的时候,你就能引起他的注意,三则是,重返故里。

然而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美国的民意测试:多达三百七十万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到外星人劫持。

面对蠢萌至此的同胞,比尔·布莱森啼笑皆非,虽已经人过中年、功成名就,但灵魂深处的侠者豪情再次激荡,他深深觉得“祖国需要我”,于是冒着“打脸”的风险,举家迁回美国。

布莱森把新家安在了新罕布什尔州一个美得不得了的小镇上,正印证了那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故国陌路,布莱森发现被回忆打上了柔光滤镜的美国早已不是从前的样子,他在一次次“惊讶、不安、习惯,又爱上”的过程中,与故国实现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灵肉的重逢”。

他用一贯的嬉笑怒骂与至情至性,忠实地记录下他眼中的美国人和美国生活,写下了一本《全民蠢萌的美国》(I’m Stranger Here 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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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局内的局外人

在这个全球一体的世界上,移居他国的人比比皆是,但真正能既不抛弃本民族文化性格,又同时能融入并认同其他民族文化

的人却寥寥无几。

再加上要用超然平和的视角、精准犀利的语言将英美两种文化写成文学作品,比尔·布莱森在这个领域的成就,世人大概无出其右。

重返故国的布莱森,其实是一个“局内的局外人”。

在他难得动情的一处文字中写到:

我怀念英国,我爱恋美国。英国有种什么东西让我觉得太舒服了,不过如果让我现在离开美国,我知道我会深刻地想念它。这种想念是三年前的我穷尽想象也无法预料的深刻。

作为“局内的局外人”,布莱森能真正做到“跳出来”重新看待一种熟悉又陌生的美国,这样的写作仿佛是上帝突然握住了布莱森写作的手,让他笔下的美国格外的真实动人。

文化冲击每天挑动着他敏感细腻的思绪,他也不自觉地跟着这种震撼去行动、去感受、去思考、去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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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部作品的开头,他写到:

去国离乡多年以后再返回,让人感觉又奇怪又不安,有点像是在长长的昏睡中突然醒来。你会发现时移世易,只剩下自己傻乎乎地无法融入其中。

在恋恋不舍地结束这本书的时候,他已经全然享受其中:

让我开心的是,这种重返故土的状况让许多美国的优点都带上了点新奇而令人着迷的味道……


还有一种快乐常常在不经意中闪现,那就是再度碰上那些伴随我成长,却大部分已经被我遗忘的事物:


收音机里的棒球赛、夏天开关纱窗发出的令人心情舒畅的闷响、闪闪发光的昆虫、雷雨中的仓皇、闻到臭鼬味道远远传来时明知故问:“是臭鼬吗?”,还有带馅儿的果冻、穿短裤滑稽可爱的自己……


所有这些都无比珍贵,让人说不清道不明。

03

蠢萌的美国人

布莱森笔下的美国和美国人和我们印象中的或多或少有些不同。

美剧里的美国人热烈大胆、奉行个人主义。

布莱森用他零距离的观察告诉我们,美国人安于稳定、重视传统,在他笔下,质朴友善的美国人身上甚至还保留着前工业时代人与人之间的那种脉脉温情。

我们镇上最为特别的一点就是没有犯罪事件,我是说一起罪案都没有!大家会随意把价值五百美金的自行车斜靠在树下就去购物。


如果有人真的偷了车,我想车主肯定会追着偷车贼边跑边喊:“麻烦用完之后换到威尔逊大街32号好嘛?千万小心第三档有点儿不太活络!”

科技霸主的美国人创造力惊人,大到核武,小到iphone。我们想象中的美国人一定都过着最便利智能的现代化生活。

确实,美国是购物天堂,工业设计师们也致力于各种便利生活的新发明:自动喂猫器、自动挤牙膏的一次性牙刷、火星乱飞的电动菜刀……

在美国,好像一切看上去便利的荒谬产品都能大行其道,但其实这些只是作茧自缚,让生活变得一团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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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萌属性的美国人也大多是叶公好龙,生怕自己错过任何宣称让生活更智能的发明,但真正面对新产品时,表现出的往往是手足无措:

有人送给我父亲一把电动切菜刀……我清楚地记得父亲戴上了护目镜和厚重的橡皮手套之后,把那东西插上电源,要用它切火鸡。


与其说是在切,还不如说是片片白肉四处飞舞,然后刀片切到了火鸡下的托盘,又是一阵蓝色的火星乱飞,接着就从我父亲手里飞了出去,就像《小精灵》电影里的妖精一样,从桌上飞速滑过奔出厨房。


我们再也没有看到过那把刀,不过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会听见它在砰砰砰地砍桌腿。

新闻里的美国人爱当世界警察,时常显得野心勃勃。

但真实的美国人却和国际上爱到处挥舞大拳头的形象大相径庭。小镇上邻里友善,甚至热情过头,时常帮点儿倒忙。

邮局高效而热情,还时常发放一些甜甜圈和纸杯咖啡回馈市民,但他们偏偏很少能把信送到对的地方。

美国人尽管已经胖得离谱,但还是热衷于把超市里成吨的垃圾食品搬回家,要是能开车绝不走一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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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调查和警察系统威风凛凛,但实际上FBI可以抓错人,五角大楼可以遗失机密文件,县治安官能忘记把炸弹藏在哪儿。

美国人的迷糊可爱来源于他们“情况好要乐观,情况不好要盲目乐观”的态度:

总的来说,人们对生活及其可能性总保持这一种本能的积极态度。


如果你告诉一个美国人一颗巨大的小行星正在以每小时12.5万英里的速度冲向地球,十二周后会把地球撞成碎片,他会说:“是吗,如果这样,我现在就去报名地中海烹饪培训班。”


如果你将同样的消息告诉一个英国人,他会说:“真他妈准,你有没有看这周的天气预报?!”

04

生活之于我,越吐槽,越热爱

布莱森固然敏锐、博学、犀利,但每一个看完《全民蠢萌的美国》都会不自觉被作者对生活的拳拳之心所感染。

布莱森是文化观察大师,更是生活的大师。

透过他的眼睛,我们也可以看到:差强人意的现实中有缺陷的美好;千篇一律的生活里也有陌生的趣味

一直记得《老友记》第一集,宣称要一切靠自己的富家女瑞秋在离家之后还是大手大脚地刷着父母给的银行卡,在挫折之后,终于在老友的鼓励下剪掉了所有的银行卡。老友们异口同声地说:“欢迎来到真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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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生活总是完美无缺,而自己的却永远差强人意,真实的生活是“小小的确定的丧”。我们因现实和理想的撕裂惶惶不安,因爱而不得既忧且怖,因没钱没闲坐困愁城。

但布莱森用吐槽和嘲讽消解掉生活的不安和苦涩,教给我们

和不完美和解,与缺陷共处

真实的生活是“小确丧”没错,但“开心快乐,并不难做到,让你快乐起来的理由有一百万个,单单是出生为人就已经是难以置信的成就了。想想出于某个极其偶然的机会,宇宙中所有物质里极其微小的一部分造就了你这个人,而且在永恒这样的巨大尺度下有极其微小的一刻,你享有了至高无上的存在的权利。最重要的,你要一直记得,你的生活永远都有未来。”

19世纪法国文学史上有一本奇书,是一个叫萨米耶·德梅斯特的贵族军官写的《在自己的房间里旅行》,他因为一场决斗被判禁足家中42天,于是他开始在自己房间中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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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新观察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家居陈设,目力所及,心随意动,在文学、艺术、哲学、生命意义等领域开始了广泛的思考。一次被迫的幽禁成就了这本欧洲文学史上的经典。

我们认同“活在别处”“离开就是旅行的意义”,愈发觉得千篇一律的生活囚禁了本该自由的肉体和灵魂。布莱森却手把手教我们如何发现熟悉生活的陌生感,又可以说是“做尽一切好奇心害死猫的傻事”。

布莱森和酷爱测试最新款iphone防弹能力的美国人一样,他们都沉迷于各种稀奇古怪的生活实验。

我花了很多时间精力去测试人体对于极端体验的忍受程度,甚至经常把自身危险置之度外。比如说,看电影的时候,我会让一条腿完全‘熟睡’,然后突然起身拿爆米花,看看它有什么反应;或者是把一根橡皮筋缠在我的食指和拇指上,看看我能不能让它断掉。通过这样的实验,我取得了一些重大的突破:非常烫的东西表面看上去并不见得很烫;如果把头猛然撞在打开的抽屉或橱柜门下面,肯定能引起短暂的失忆现象。

我和生活之间,注定有一场相爱相杀的虐恋,越吐槽,才会越相爱。

如果有一天我厌倦了比尔·布莱森,那我一定就是厌倦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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