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 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關於進一步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

投案自首的通告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今年1月以來,我省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並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進一步擴大斗爭成果,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凡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凡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依法可以免除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二、凡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或有其它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的公職人員,在通告規定期限內主動向監察委員會、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交代問題、供述罪行的,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依法可以免除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交代問題、供述罪行的,依法從嚴懲處。

三、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主動投案。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黑惡勢力犯罪人員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積極配合偵查、起訴、審判工作,在查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結構和組織者、領導者的地位作用,組織實施的重大犯罪事實,追繳、沒收贓款贓物,打擊“保護傘”等方面提供重要線索和證據,經查證屬實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並對其參照證人保護的有關規定,採取保護措施。

六、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黑惡勢力犯罪等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七、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為發現、查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作出重要貢獻的公民,將給予獎勵。政法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江蘇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舉報電話:025-83525234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江蘇省監委受理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問題舉報電話:12388

舉報網站:http://jiangsu.12388.gov.cn

江蘇省公安廳受理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舉報電話: 025-8352473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監察委員會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江蘇省公安廳

江蘇省司法廳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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