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全面完成非國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網工作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2018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和《2018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18〕337號)文件的相關要求,2018年10月底前所有地方建設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必須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直傳聯網。

甘肅作為全國三個試點省份之一,承擔了覆蓋全省86個縣區的94個環境空氣自動站點的聯網工作。

面對時間緊、任務重、站點分佈廣、技術要求高的工作要求,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認真分析聯網技術要點,制定詳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統籌協調軟件公司、運維單位、網絡服務商等多方力量,加班加點,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於2018年10月17日,在試點省份中,率先全面完成了聯網工作,實現了環境空氣監測數據的一點多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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