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於2018年10月26日在長安汽車科技大樓1樓多媒體會議室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會議通知及文件於2018年10月18日通過郵件或傳真等方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會議應到董事14人,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14人(其中:委託出席的董事人數3人:董事周治平先生因公務出差,委託董事張東軍先生投票表決;獨立董事譚曉生先生因公務出差,委託獨立董事李慶文先生投票表決;獨立董事衛新江先生因公務出差,委託獨立董事劉紀鵬先生投票表決)。本次董事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會議以書面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議案一 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表決結果:同意1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詳細內容見同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詳細內容見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及《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香港商報》上的《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公告編號:2018-67)。

議案二 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並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修訂了《公司章程》。具體的修訂內容如下:

上述議案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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