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陷阱”出新招,老年人请看好您的“钱袋子”

随着社会公众个人财富的增加,投资理财俨然已成为公众财产保值增值的主要方式。当前各式各样的投资理财产品,充斥着老百姓的生活,很多老年人也加入到了投资理财的队伍中。说到老年人投资理财,听到最多的就是“投资养老项目基金、保健品项目基金等被骗”。为何老年人成为了投资理财被骗的高危人群、老年人在选择基金理财产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叫“私募基金”的,一定是基金么?

退休后的徐阿姨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所以想买一些养老理财产品。后经人介绍与大地公司签订了《旅游养老地产私募基金协议》。该协议约定:“大地公司发起成立大地基金旅游养老地产开发项目。徐阿姨认购份额2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5%,投资期限一年。如徐阿姨认购的基金在到期日未能达到最低预期,大地公司同意以初始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回购价予以回购。”另外,大地公司还表示徐阿姨此后还能获得在项目所涉的养老地产免费入住体验的权利。到期后,大地公司向徐阿姨出具承诺函,承诺于三日内兑付本金20万元及收益。后因大地公司未按期兑付,徐阿姨诉至法院要求退还20万元并支付收益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阿姨签的基金协议中所涉养老地产项目系真实存在,徐阿姨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基金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法有效。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私募基金协议”,协议内容也记载了“基金”的设立与运作,但实际并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投资基金的规定,既没有进行备案登记,也未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还

作出了保本及固定收益的约定,因此其表面上是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实际并不属于合法的私募投资基金,属于以私募为形式,以借贷为实质。大地公司为借款方,徐阿姨为出借方,徐阿姨认购的基金份额实为借款本金。依据承诺函,大地公司应返还徐阿姨投资款20万元及收益。

如何鉴别真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门槛高,切勿被虚构的投资项目所骗。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应符合如下特点:1、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2、私募基金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3、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应的资产或收入条件;4、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当前有一些投资理财产品打着私募基金的旗号,实际上并不符合上述特点。如因投资名为私募基金的项目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通常要综合被告的主体资质、投资项目的真假、投资人的数量、发行中的宣传方式及内容、合同条款等具体案情进行考量。

如遭遇虚假项目、款项未实际投资时,老年人维权往往并不容易。海淀法院曾受理一批类似案件,后查明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收取投资款项后,未将投资款投入到约定的项目中,而是将投资款予以出借或者投资于其他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公安机关亦对该情况已予以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法院就上述系列案件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相关的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如涉及的投资项目均为虚构,款项亦未进行实际投资,此时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类刑事犯罪,投资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老年人基金理财小贴士】

莫贪利——利息越高,陷阱的几率越大

老年人在选择基金理财产品时往往表现出仅追求高收益、高回报,对投资知识却了解甚少,对投资风险预见不足。高收益、高回报往往伴随着极高的投资风险。老年投资者在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时,应提前进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购买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的基金产品。另外,老年投资者还需要认真阅读基金协议内容,仔细核实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高证据意识,勿听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勿贪图推销人员给予的小恩小惠。

辩真假——谨防虚假项目、留意钱款去向

针对基金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项目,诸如养老地产项目、养老床位项目等,老年投资者应仔细核实其是否真实存在,可在官方网站查询其是否备案,切勿通过销售人员展示的图片来判断项目的真假。针对投资款的收款账户,应核实是否为公司对公账户,如款项系汇给个人,诸如销售人员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提高注意,切勿汇款。

忌跟风——多与子女商量,开拓信息渠道

现在市面上的理财产品日新月异,很多老年投资者在对新出现的产品并不了解的情况下,仅根据推销人员或周围其他老年人的意见就去购买,容易被骗。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募集资金的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切勿听信盲目购买。老年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多与子女商量,包括购买在银行柜台代为销售的基金,切忌跟风,理性投资,不要将所有的积蓄都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养老陷阱”出新招,老年人请看好您的“钱袋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