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貧領域動歪腦筋,畢節4名幹部受處分

近日,畢節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中查處的4起典型問題,進一步嚴明扶貧工作紀律。

1

赫章縣安樂溪鄉豐巖村黨支部書記劉興科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濫用職權問題。2014年3月,劉興科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收取非搬遷對象楊某某現金38000元,在搬遷對象馬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所收現金以馬某某的名義繳納安置房補差部分集資款,冒領安置房鑰匙後轉交楊某某,並由楊某某戶裝修居住。2018年8月,劉興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安置房被收回。

2

大方縣長石鎮楊柳社區主任助理趙朝正套取國家教育扶貧資金等問題。2010年至2016年,趙朝正利用職務之便,提供虛假證明讓自己子女違規享受教育扶貧資金共計22460元;將其姑母趙某某上報為五保特困供養對象,致使趙某某違規享受五保特困供養金2058元;違規收取7戶危改戶資金7500元用於道路硬化;將有安全住房的鐘某某戶納入危改對象,致使鍾某某戶違規享受20000元危改補助。2018年5月,趙朝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規享受資金、清退違規對象。

3

 

 黔西縣定新鄉堡堡寨村村委會副主任劉定學違規申報易地扶貧搬遷對象問題。2016年3月,劉定學將該村建明四組劉某某2015年已出嫁的女兒申報為搬遷對象,致使該戶違規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金55000元。2018年5月,劉定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追繳違規享受資金。

織金縣以那鎮衛生院工作員楊娜在貧困戶識別過程中走形式問題。2017年12月,楊娜作為以那鎮蓮花村包村幹部,在未開展入戶調查的情況下,通過電話向識別對象高某本人瞭解家庭情況後進行識別評分,將不符合條件的高某戶評為貧困戶。2018年4月,楊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清退違規對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