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愛嬰室商務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稱:上海愛嬰室商務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愛嬰室

股票代碼:603214

信息披露義務人姓名:鄭大立

通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

郵政編碼:200040

股份變動性質:股份減少

簽署日期: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5號》”)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海愛嬰室商務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上海愛嬰室商務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本報告書中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鄭大立

性別:男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

身份證件號碼:11010819710206****

權益變動性質:股份減少

國籍:中國,未取得其他國家居留權

公司職務:無

鄭大立簡歷:

鄭大立:197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任上海萬國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部項目經理;1995年8月至1996年7月任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總部(籌備)經理;1996年7月至2003年7月任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總部部門經理;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任上海格雷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任秦皇島天業通聯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現任上海易積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立正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人、上海唯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上海暹華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夥人。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第三節 權益變動目的及計劃

一、權益變動的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是:鄭大立先生與楊清芬女士婚姻關係解除,根據達成的關於離婚事宜的有關財產分割約定而進行財產分割。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股份增減計劃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目前尚無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增持或減持愛嬰室股份的計劃,並將繼續履行股份鎖定的相關承諾。如未來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發生變化,達到信息披露義務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履行相關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變動前持有股票數量:7,552,6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55%;

(二)其本次股份變動的數量:3,9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90%;

(三)其本次股份變動的原因:因婚姻關係解除而進行的財產分割;

(四)其本次股份變動的方式: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非交易過戶辦理;

(5)其本次股份變動後持有股票數量:3,652,6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65%。

本次權益變動後,鄭大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為3,652,6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65%。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楊清芬女士承諾就其本次取得的愛嬰室股份,將繼續履行鄭大立先生作出的各項股份鎖定承諾。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和比例

依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準則15號》,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3,652,6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65%。本次權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前後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前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權益變動情況如下: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權利限制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鄭大立先生所持股票不存在尚未了結的訴訟、仲裁、爭議或被司法凍結的情形。鄭大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質押股份1,680,000股,佔其本次股份變動後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45.99%,佔公司總股本的1.68%,鄭大立先生將繼續履行所作出的股份鎖定承諾。

五、其他說明

本次權益變動為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未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股份鎖定承諾。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證券市場不良誠信記錄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

第五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除本報告書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報告書籤署日前6個月內,未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法律及相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一、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楊清芬女士承諾其通過離婚財產分割取得的公司股份,將繼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人鄭大立先生原先所作出的鎖定承諾,鎖定承諾包括但不限於:

發行人股東鄭大立的承諾

1、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前股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願鎖定股份的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關於股份減持的承諾

“本人在鎖定期已滿,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且不違背本人已作出承諾的情況下,若擬在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減持公司股票的,將通過大宗交易、集中競價或協議轉讓等法律允許的方式進行減持。本人在鎖定期滿後一年內累計減持發行人股票總量不超過所持發行人股票數的50%,鎖定期滿後兩年累計減持發行人股票總量可能達到所持發行人股票數的100%,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人股票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

“在中國證監會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持續有效的前提下,本人在發行人上市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發行人股份總數的1%。”

“若減持發行人股票,將於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持有發行人股份低於5%以下時除外”。

“如違反本承諾擅自違規減持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因減持股份所獲得的收益歸發行人所有,且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依據屆時有效的規範性文件予以處罰。”

3.關於承諾事項的約束措施的承諾

“本人將嚴格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如果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事項,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而獲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並在獲得所得收益的五個工作日內將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賬戶;如果因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給公司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次權益變動前,鄭大立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為公司特定股東。本次權益變動後,鄭大立先生所持有的愛嬰室股份將遵守中國證監會2017年5月26日發佈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中關於特定股東的相關減持規定。

三、楊清芬女士通過離婚財產分割取得的愛嬰室股份,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楊清芬女士所持有的愛嬰室股份為公司特定股份。應遵守中國證監會2017年5月26日發佈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中關於特定股份的相關減持規定。

四、公司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2017年5月26日發佈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規定及相關承諾對楊清芬女士通過離婚財產分割取得的愛嬰室股份進行監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督促楊清芬女士嚴格遵守自己作出的相關承諾及特定股份的減持新規。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八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鄭大立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掃描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的本報告書;

3.相關承諾文件;

4.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要求報送的其他備查文件。

二、備查文件置備地點

1.上市公司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建路620號雙季花藝東區5樓

2.聯繫電話;021-68470177

3.傳真:021-68470019

4.聯繫人:高岷

信息披露義務人:

鄭大立

2018年12月20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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