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鋼:新時代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型發展

姜鋼:新時代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型發展

中國考試雜誌

姜鋼,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

原文刊載於《中國考試》2018年第10期第1—3頁。

摘要: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自1981年建立以來,經過3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成績。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由大眾化向普及化轉變,自學考試的規模優勢正在逐步喪失,面臨嚴峻挑戰,亟須適應新時代的要求轉型發展。為此,要明確自學考試新的發展定位,研究和探索其在繼續教育、終身教育、構建學習型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自學考試發展的新規律,在工作機制上要進一步理順國家、省市、高校的關係,在改革任務上要科學規範國家教育考試;強化規範管理,以問題為導向,抓好各關鍵環節的管理工作。

關鍵詞:自學考試;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終身教育;學習型社會

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自20世紀80年代初建立以來,經過30多年的發展,已經完成了學歷補償的歷史任務。在當前高等教育從大眾化向普及化邁進的歷史階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正面臨轉型發展的機遇和挑戰。

一. 自學考試發展面臨的形勢

自學考試是我國獨創的高等教育形式,不僅具有普及高等教育的現實意義,也具有提高國民素養、構建終身教育體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自學考試製度自1981年建立以來,經過3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據統計,到目前為止,參加自學考試的人數累計達到6400多萬,其中1600餘萬人獲得本專科畢業證書,為各行各業培養了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為社會發展和國家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自學考試的質量和權威性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也構築了自身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這些成績的取得是教育戰線特別是負責自學考試工作的同志們努力的結果,值得驕傲,更需要倍加珍惜。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高等教育的發展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由1998年的9.8%增長到2017年的47%,預計很快將達到50%以上,這標誌著我國高等教育將進入普及化階段。從普通高校招生情況看,2017年錄取817萬人,全國平均毛錄取率超過 85%,成人高校、網絡學院和電大招生人數已超過600萬。從總量上看,我國提供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學額數已大於高中畢業生數,供需情況由過去的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老百姓上大學難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取而代之的是老百姓對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突出,如何解決教育資源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難題。

在我國高等教育由大眾化向普及化轉變的背景下,自學考試的報考人數持續下降,2017年首次報考人數不到100萬人,與2012年相比縮減了31.2%,自學考試的規模優勢正在逐步喪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有3個方面:一是自學考試靈活開放的優勢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領域不再一枝獨秀。與成人脫產班、夜大學、開放大學、網絡學院等其他高等繼續教育形式相比,自學考試在組織方式上是鬆散的、非集中式的,教育的聚合力較弱;在教育方式上,由於自學考試目前缺乏現代信息技術輔助教學的有力支撐,遠沒有網絡教育、遠程開放教育等教育形式的優勢大;在學習成果認定方式上,自學考試是終結性評價,與其他教育形式以過程性評價為主相比,獲得畢業證書的時間長、難度大。二是自學考試的教育內容與考生實際學習需求存在脫節現象。以往自學考試一直是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課程教學要求開設考試科目,過多強調專業的理論性和系統性,與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存在一定的脫節,與考生的實際學習需求不相適應,不能滿足國家與社會對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三是自學考試整體質量正經受近年來粗放式發展所帶來的嚴峻考驗。在管理體制機制上,個別省份在專業課程設置上存在不夠規範的現象,有的機構為追求生源規模放鬆管理,嚴重影響了自學考試的聲譽。

二. 適應新時代的要求,推動自學考試轉型發展

面對嚴峻的形勢和挑戰,無論從國家發展大局來看,還是從自學考試自身發展來看,自學考試多年以來的傳統發展模式已經難以為繼,加快改革迫在眉睫,時不我待。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以更大的勇氣和智慧來推動自學考試改革發展。

1. 明確自學考試新的發展定位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由大眾化向普及化的轉變,以及新時代對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自學考試必須明確新的發展定位。首先是在高等教育中的角色轉換。自學考試在完成學歷補償的歷史任務後,特別是在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今天,不可能再與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並駕齊驅,需要研究和探索如何發揮好它在繼續教育、終身教育中的作用。其次是教育標準應由學術型嚮應用型轉換。自學考試的質量標準應轉向為經濟建設一線服務,使學習者通過自學考試,達到學有所需、學有所用、服務社會的目的。再者是服務對象的調整。自學考試應由自成體系轉為面向所有繼續教育服務,發揮國家考試的制度優勢,與其他高等繼續教育協作,提供學習成果的考試評價服務,揚長避短,優勢互補,共同加快學習型社會的建設。

2. 探索自學考試發展的新規律

新時代新機遇,要對自學考試的規律進行再認識。自學考試主要是通過自主學習,以考試的方式呈現其學習成就的一種教育形式,這也是這一教育制度的基本特點。在新形勢下,我們要進一步探索哪些專業適合自考,哪些人群適合自考,哪些考試方式適合自主學習,考試內容和教材如何調整才能符合自學考試新的發展定位、才能符合信息技術高速發展時代學習方式的變化需求。這些都是自學考試轉型發展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在工作機制上,要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進一步理順國家、省市、高校的關係。國務院於2015年5月和2016年2月先後取消自學考試本科和專科專業審批,原有的專業審批管理模式被專業登記制所取代。2016年11月,教育部頒佈了《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自學考試納入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範疇管理。今後全國考委的主要任務應是標準研製、規則制定和質量監管,省級考委的主要任務是專業設置、課程命題、考試管理,主考學校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內容資源建設、人才培養、學習成果認定,由此形成權責平衡、優勢互補、支撐配合的自學考試管理模式。

在改革任務上,要以規範標準和質量監管為手段,科學規範國家教育考試,著力做好以下3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規範優化教育結構,豐富學習資源。按照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來構造課程體系,強調與社會需求對接,課程結構適合開放學習、適合繼續教育。按照“管理建設同權同責”的原則,從國家、省級、高校3個層面多元主體進行課程內容建設,豐富以教材為主體的課程資源,更強地發揮國家的指導統籌作用,更多地發揮省級考試機構的管理協調作用,更好地發揮高校的開發建設作用,及時更新課程內容。二是完善質量標準體系,改革考試評價內容方式。制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範,完善考試大綱,改革考試形式,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出發點,強調學習成果評價的基礎性、實踐性和應用性。三是強化主考學校的地位,激發主考學校活力。主考學校是自學考試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自學考試專業設置下放後,省級考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與主考學校的聯繫。全國考委、各專業委員會要認真研究不同專業主考學校的職責和應承擔的任務,更好地發揮主考學校的作用,激發其辦考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 強化規範管理是做好自學考試轉型發展的關鍵

自學考試發展的實踐證明,科學規範管理是做好自學考試工作的基礎。要深入研究自學考試當前面臨的發展難題,以問題為導向,抓好各關鍵環節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強課程管理,實行全國、省級和主考學校分級管理。全國考委制定自學考試課程管理辦法,優化課程結構,管控課程規模。二是加強國家考試管理,規範課程過程性考核。全國統一命題課程暫停過程性考核,實踐性強且確有必要的省級命題課程,必須經全國考委組織專家論證後方可繼續實施過程性考核,考核的實施主體是主考學校。三是規範課程頂替免考秩序。全國考委制定課程頂替免考管理辦法,明確課程頂替免考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程序,封堵產生權力尋租的制度漏洞。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新要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一種形式,要在終身教育體系這個大背景下加快轉型發展。在轉型發展中要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把握好改革節奏,分層、分類、分步驟推進改革措施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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