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怎麼用,什麼情況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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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失業保險只有員工失業後可以用,其實不是的。失業保險的用途很多,員工在職時可以用,失業後可以用,單位也可以用。具體有以下6點:

1、失業金:失業後符合條件可領取一定期限的失業金。

2、代繳醫保: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保險可用於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醫保費:

3、生育補助金: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失業保險可用於失業人員領取生育補助金;

4、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幸去世的,失業保險可用於遺屬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待遇;

5、提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失業保險可用於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6、穩崗補貼:

失業保險可用於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

下面保叔詳細為大家說說這些待遇什麼情況下能用,要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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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業期間可領取失業金

1、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失業保險可用於失業人員失業後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領取一定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①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②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③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但是,失業金領取的時間有期限,跟你失業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有關。

① 滿1年不足5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② 滿5年不足10年: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③ 10年以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3、失業金的領取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金的標準,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失業金月領取標準也跟失業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有關,福建省(不含廈門)是這麼規定的:

① 滿1年不滿10年: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標準發放;

② 滿10年不滿20年: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標準發放;

③ 滿20年以上: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標準發放。

二、領取失業金期間,醫保不斷繳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保險可用於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也就是說,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是有職工醫療保險的,這筆錢由失業保險基金直接支付,以減輕失業人員的生活負擔。這樣,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患病就醫的醫療費用,就可以正常享受醫保報銷。

三、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可領生育補助金

女性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分娩,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還可領取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生育補助金按其本人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計發。

四、領取失業金期間去世,遺屬可領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五、參保職工在職期間,可領提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1、領取技能培訓補貼的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2、補貼標準

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鑑定收費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並適時調整。

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

① 取得初級證書,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

② 取得中級證書,不超過15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

③ 取得高級證書,不超過2000元:

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地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區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

需要注意的是,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六、企業:失業保險可用於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

1、企業領取穩崗補貼的條件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

② 上年度未裁員或淨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其中,上年度淨裁員率=(上年初職工人數-上年末職工人數)/(上年初職工人數)×100%。

2、發放標準

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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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加社保


樓主你好,失業保險主要是針對失業人員所設定的一個保險。那麼,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享受這個失業保險的待遇。

首先享受失業保險的待遇,你首先要具備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就是因非本人意願去。離開工作崗位的!第二個條件就是你得連續繳費年限要超過一週年以上。只有同時滿足了這兩個條件,你才可以享受失業金的待遇。

一般繳費一週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四個月的失業金。再多繳六個月。又可以多享受兩個月的是液晶,以此類推。

所以說非本人意願主動離開工作崗位,這一個條件限制了很多主動辭職的人群。因為主動辭職的人群是不能享受失業金的待遇。失業金的領取一個人終身只能最長領取24個月。


社保小達人


職工參加了失業保險,就可在喪失生活來源時,最長領到兩年的失業保險金,失業職工如果患嚴重傷病或不幸死亡,還可獲得醫療補助金或撫卹費、救濟費。

自己辭職是不能申領失業金的,除非是被開除、協商解除、原單位解散、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等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才可以的。領多少會每個城市都不一樣,會根據當地的城市最低保障標準來,領多久得看你交多久的失業保險。具體聯繫當地社保局。

一、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如何確定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領多少失業保險金

原則是: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

四、其他福利

除了領取失業金的好處,還可以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無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這個好處比較大,我們許多人最擔心的醫保中斷問題得以解決。


大唐雷音寺


我們前幾次節目啊,和大家聊了這個失業保險和各種補貼的這樣的一個話題。就大家發現啊除了領取失業保險金呢,還有像生育、醫療 、就業培訓什麼等等各種各樣的補貼。那有朋友就問我了,說我現在也沒有工作,那是不是我也可以領取?我怎麼沒有領呢?

那我就告訴您了啊,需要滿足一些條件的,哪些條件呢?

1

第一你得必須是被認定為實業才能領取。有人說那不簡單嗎,我只要不工作不就失業嗎?不是的啊,對於失業,國家是有標準認定的。首先你的年齡要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我們國家是從16歲到相應的退休年齡,所以小於16歲的或者是高於退休年齡的,這都不被視為失業。

第二你要有勞動的能力,也就是你要能工作,才存在失業的可能啊,那麼一定程度的,我們說這個殘疾人士啊,工傷失能人士,這都不存在失業的問題了。

第三個非常關鍵,我覺得很多朋友其實就問在這個方面啊,就是你要有就業的意願。因為現在有很多人說我先不工作,我想休息一段時間,所以我主動辭職在家或者出去去玩,看看外面世界有多大。這個同時給我發失業補貼該多好啊,那不行的這表明你沒有就業意願?所以也不算失業。

第四個是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這個指什麼呢?就是有些時候有些人會因為違背了這個單位的工作紀律,違背了國家的法律,出現了道德問題比如說偷竊東西等等。如果是因為這些懲罰而失去工作,那不叫失業。只有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才叫失業。

所以你看一看啊,只有滿足:“你要在就業年齡、你有就業能力、你有就業意願、而且是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這四個要素的時候才被定義為失業。

那麼你要想領取失業保險,你還需要在失業的時候啊,至少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也就是12個月以上,你滿足這五個條件啊,能登記註冊為失業並且領取失業保險和失業的各種補貼。

那麼我相信大家對這個內容,還是很感興趣的,我們也是總結了一篇文章,介紹這個失業如何的認定。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小司淘保》的今日頭條號,更多問題幫您解答。


小司淘保


一、失業保險常識:

(一)失業保險基金的構成

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2.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3.財政補貼;

4.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二)參保範圍及保險費負擔比例

1.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2.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失業人員的定位

失業保險中的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內(16至60歲)有勞動能力,並且無工作但正以某種方式在尋找工作的人員。

(四)失業保險金可以支付範圍

失業保險金主要用於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支出。

包括:支付失業保險金、支付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支付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等。

(五)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六)領取限額

首先,失業保險金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

其次,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七)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時間

失業保險金由社保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失業人員憑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八)其他需注意事項:

1.再次失業情況下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職工失業後,按照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在此期間,職工如果重新就業,則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重新開始繳納失業保險費,重新計算繳費時間。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4.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5.對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可以領取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6.其他

二、辦理必經手續:

(一)勞動合同解除證明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四)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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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規定,領取失業金有3個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巳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巳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待遇的標準為:

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及供養直系親屬憮卹金等等。失業保險金由失業保險機構按月發給失業職工,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失業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職工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失業保險金的給付期限最長為24個月,最短為12個月。滿5年不足10年的,給付期最長為24個月。對連續工作滿1年的農民合同工,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失業職工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領取而尚未領取的的失業保險金合併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葉公來幫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執行,由政府負責建立基金,對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而失去工資收入的勞動者提供一定時期的物質幫助及再就業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費的徵繳標準?

(一)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的繳費工資之和為基數,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

職工以本人工資為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上限為本市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限為本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二)費率

1、單位費率為0.5%(分步實施)。

2、個人費率為0.2%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累計滿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 三)辦理了失業手續;

按月領取失業待遇人員可享受有哪幾項待遇?

(一)失業保險金;

(二)求職補貼;

(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以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

(五)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的,在取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可以領取職來技能鑑定補貼。

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

失業人員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注:失業保險金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變化而變化。

新失業保險條例實施後,哪些人員可以申領原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

在2014年6月30日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已停保,2014年7月1日起未參加失業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可繼續按原辦法的條件和流程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具體手續如下:

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在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勞動爭議的裁決、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持《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申報表》、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的原件及複印件(未換領新社保卡的提供本人活期銀行存摺或銀行儲蓄卡)到參保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說明:由於舊條例存在60日的辦理期限,但新失業保險條例取消辦理期限定義,因此2014年5月2日後(不含5月2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7月1日後不存在60天辦理期限的限制。


冬日雕


單位為你交了失業保險的,勞動合同期限內被解僱,或勞動合同期限滿不再續簽的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自己辭職的不能領取。失業60天內去社保中心申請,領取表格去原單位填表並由法人簽名,還有勞動合同原件,再去社保中心登記,如果超出60天不登記的需去居委會或村委會打證明。

那麼問題來了,原單位會給你勞動合同原件嗎,法人會簽字嗎?


凌波微步83337157


給你簡單的闡述一下你的利益:


就是說當你沒有工作的時候每個月還會給你定時發工資,持續六個月。期間要參加培訓。當然工資的多少跟你以前工作交的失業金成正比,多交多得。

當然還得有前提條件:你是被上個公司辭退,而且他們還要給你開出失業證明!

(每個公司每年的失業人員數量有限額,所以名額滿的話,公司一般不會開)

剩下的手續在社保局很容易辦到。


洛陽紙貴


失業保險,怎麼用,什麼情況下用?

失業保險,顧名思義,就是在您失業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情況下對您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失業後,應當攜帶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社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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